县水务公司联合司法部门打击盗水“硕鼠”
2014年02月18 17:05:36 来源:民权网
擅自接用自来水不仅违反《河南省城市供水管理办法》,而且属于偷盗行为,更为严重的是影响周边用户的水压和水质,扰乱城市公共供水秩序。近期,县水务公司联合司法部门,依法依规查处违规用水,进一步加大打击违规用水工作力度。
西迎宾路中段路东某用户,未经供水部门批准,擅自接通城市公共供水管网偷用自来水,被水务执法部门查出并移交公安部门侦查,根据有关规定及标准,认定该用户偷盗自来水价值为8800元。目前,县检察院已对该用户批捕并提起公诉,等待他的将是法律严厉的判决。
自去年11月份以来,县水务公司联合司法部门,共查处各类违规用水100余户,受到治安处罚的3户,批捕1户,追缴水费近10万元,较好的维护了供水企业及用户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