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丁丁:通过认证推动低碳建筑的发展

2011年05月16 00:00:00 来源:中国空调制冷网
能源和气候危机使“低碳”概念走上历史舞台,而“低碳建筑”目前并无标准可参照。由环境保护部环境发展中心等单位制订的《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低碳建筑》标准已基本完成标准框架,并进入项目示范验证阶段,该标准正式发布后将成为中国环境标志低碳建筑产品认证的依据。本报近日特此对环保部环境发展中心主任唐丁丁进行了专访。

记者:请你谈谈《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低碳建筑》标准制订的意义?

唐丁丁:中国环境标志,即十环标志,是环保部授权颁发的对产品环保性能认定的证明性商标,是目前国家绿色产品的权威性认证标志。环保部在2009年初就启动了我国环境标志低碳产品认证方面的研究工作,并先后与德国、英国、日本和美国开展了多项具体的联合研究和示范工作。《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低碳建筑》标准制订的目的就是为了推动我国建筑的低碳、环保和可持续发展。

为了推动环境标志认证和低碳产品认证,环保部在和其他部委以及行业协会进行合作,共同推动环境标志及低碳产品认证的发展,并对绿色、低碳的理念广为宣传。比如,去年9月,环境保护部部长周生贤与新闻出版总署署长柳斌杰在京签署了《实施绿色印刷战略合作协议》,将在5年内对全国符合环境标志标准的印刷企业开展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等。 记者:你提到国外的低碳产品认证,目前中国是否建立了与这些国家的互认机制?

唐丁丁:中国与日本、德国等8个国家和地区已经签订了环境标志互认合作协议。在低碳产品认证领域,德国蓝色天使标志于2008年推出基于I型环境标志的气候标志。英国、加拿大、德国、日本、韩国和美国加州等也分别推出了基于III型环境标志的碳足迹或碳等级的低碳标志。中国正在与德国、日本等国商议签订低碳产品互认协议问题。

在国际化互认体系建立以后,产品通过国内低碳产品认证等同于通过与中国签订互认合作协议国的相关产品认证,可以在出口时享受低碳产品的相关优惠。因此,低碳产品互认体系有利于调整我国贸易结构和促进贸易的可持续发展,是实现节能减排和贸易发展双赢目标的政策示范。

记者:在环境标志认证的过程中,如何保证其权威性?

唐丁丁:首先是在制订标准过程中会邀请行业协会代表、企业代表、检测机构代表、环境专家以及相关利益方参与到标准的制订当中,充分保证它的公正性和科学性。最终制订完成的标准将由环境保护部批准并正式颁发。此外,借鉴我国在食品安全管理方面的经验教训,我们和属地的环境监察部门正在陆续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实行“双保险”制度。确保经过环境标志认证产品的生产企业不存在超标排放或停产整顿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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