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者回应郎咸平:海尔的真正挑战是什么
2004年08月31 00:00:00 来源:中国空调制冷网
一、什么是海尔挑战
海尔是从一个濒临倒闭的集体小厂发展壮大起来的。按照东、西方传统的经济学理论,集体所有制只适合小生产,容纳不了社会化生产。传统社会主义经济理论认为,合作社或集体所有制企业是公有制的初级形式,国家所有制是公有制的高级形式,初级形式必然要向高级形式过度。改革开放从政治上纠正了“左”的路线错误,理论上并没有对“左”的错误给予彻底清算。
据说我们的错误是“穷过渡”,是过渡早了,将来富了,生产力水平高了,还得向国家所有制过度。西方经济理论也认为,合作社或集体所有制只对“少数工人的联合体有效,而不能很好地应用于大型企业”。2001年诺奖获得者斯蒂格利茨所撰写的、被西方媒体誉为第四个具有里程碑意义的经济学入门教科书《经济学》就是这么写的。而且书中还写到,这种制度下因为工人“所从产生的利润中只能拿到很少一点”,“雇佣新工人的激励”没有着落,至于“增加企业的市场价值”的投资,工人就更没有兴趣了。
可是,海尔不理睬这套理论的说教,高举邓小平的理论旗帜,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既不向“高级形式”的国家所有制过度,又不与“普遍形式”的私有制接轨,而是沿着马克思经济理论指引的“工人作为联合体实现对自身完全占有”的方向坚定不移地向前发展,2003年全球营业额突破800亿元,直逼世界500强,成为在国内外享有很高声誉的跨国企业。
这就是海尔挑战。正当国人为海尔所获得的辉煌成就感到骄傲的时候,新闻媒体却频频向海尔发难,各种责难纷至沓来。前两年的发难目标是海尔的资本运作,他们认为“在海尔集团的操控下,青岛海尔把社会公众股东视为高产的良种奶牛。
它回报‘奶牛’以‘草’,而它自己则喝着香喷喷的鲜奶。这便是海尔的资本增殖定律!”他们还把海尔资本运作的目的与某些上市公司的“圈钱”作了类比。由于这些责备太离谱又出于一般的新闻记者之手,人们就当作一般“新闻”了解就算了。这次不行。郎咸平先生虽然是香港中文大学的教授却在内地也有一定的知名度,他向海尔的发难目标不是一般的经营理念,而是海尔存在的合理性和发展的合法性,所以他的发难就不能当作一般“新闻”看待了。
二、为什么说郎咸平先生对海尔是无端发难
2004年8月2日,“搜狐财经”发布了郎咸平教授提供的“成立海尔中建意在曲线MBO海尔变形?”稿件(以下简称“变形稿件”,平面媒体可见2004年8月9日的《成都商报》)。涉及的问题主要有三个,一是海尔的成长过程是不是国有资产的流失过程;二是海尔职工持股会借“壳”上市是不是违法操作;三是海尔的内控制度是否透明。
(一)海尔根本没有国有资产不存在国有资产流失问题
“变形稿件”认为,“集体所有制本来就是公有制经济的两种组成部分之一。即使海尔是集体所有制企业,它内部仍然存在两方面的利益代表:青岛市(集体企业的联合经济组织范围内的劳动群众集体)、内部员工持股会(本集体企业的劳动群众集体)。而持股会的整个运作过程,恰好是一个将资产从青岛市向内部员工持股会转移的过程。”
“变形稿件”不了解中国改革开放前后所有制的形成和变化过程,才做出这种似是而非的判断。如果把利益分享权、重大问题决策权、管理者任命权属于谁作为判断企业性质的依据,改革开放前中国确实只有国家所有制一种经济成分,但由于形成机制不一样,国家所有制就有四种实现形式。
一是中央各部投资的企业叫中央国营企业(体现条条利益),省以下地方政府投资的企业叫地方国营企业(体现块块利益),城市二轻系统的工商企业和农村人民公社虽然也属于国家所有制的两种实现形式,但国家没有投资,国家通过政治运动把它们变成“二全民”。青岛市政府在海尔没有投资,如果投资了就叫海尔地方国营企业。海尔属于二轻系统的工业企业,所以海尔内部不存在青岛市的利益代表问题。
至于“变形稿件”说“张瑞敏本人是由青岛市家用电器工业公司副经理调任青岛电冰箱总厂担任厂长的,身份是国家干部,本身并非集体所有制企业的创始人。因此,仍然存在一个‘信托责任’的问题。”这更是莫名其妙。其一,我们是在讨论企业性质,没有涉及领导人的作用问题,如果张瑞敏不是调任而是下海到青岛电冰箱总厂,企业性质还是没有变;其二,经济学领域的“信托责任”一般是指老板与管理者的关系,政府不是老板,却有权利向企业调任管理者,然后政府就变成了老板,于是政府与管理者就存在“信托责任”关系,这种“左”的历史包袱难道要中国人民永远背负下去!
(二)海尔职工持股会借“壳”上市海尔人的伟大创造
海尔职工持股会借“壳”上市的操作过程是这样。
第一步,海尔职工持股会全额控股零部件采购公司,也就是控制了整个海尔集团的零部件采购,海尔职工持股会从购销的差价中获益;海尔在2000年成立了海尔投资有限公司,海尔职工持股会占有98。6%的股份,海尔集团占有1。4%;海尔的品牌商标所有权在海尔投资成立后归属了海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海尔系统内各个公司每年按照当年的销售收入的0。8%向海尔投资支付商标使用费。这个过程有两点必须把握:其一,海尔职工持股会是经济实体,收益来源一是零部件采购,二是商标使用费;其二,海尔投资由海尔职工持股会和海尔集团两家发起,可以成立公司,从此海尔职工持股会就有一个正式的“壳”在社会公开活动了。
第二步,2000年9月,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董事会通过了收购海尔投资掌握控制的青岛海尔空调器有限公司股权的决定,变现为20亿,再加上海尔品牌收益,海尔投资就有了从事信托、证券、银行、保险等业务的本钱。这一步的实质是变现。
第三步,2000年,海尔投资成立的同年,与香港上市公司中建电讯在香港和青岛分别成立合资公司飞马香港和飞马青岛,从事手机业务;2001年,中建电讯的控股上市公司中建数码向海尔投资和中建电讯收购飞马香港的100%股权并签订飞马青岛100%股权认购书,这样一来,海尔投资成为中建数码的第二大股东,中建数码也因此更名为海尔中建;2004年,海尔集团计划将全部白色家电业务划归海尔中建,海尔中建将更名为海尔电器集团,因为有些白色家电业务是海尔投资直接控制的,因此,海尔投资将成为海尔电器集团的最大控股股东。这一步的核心内容是了解海尔投资是如何通过资本市场快速做大做强的。
可能出现的结果。海尔电器集团向海尔集团进行反收购,从而海尔集团也就完成集体上市的目标。海尔投资是海尔电器集团的最大控股股东,自然就将成为海尔集团最终的控股股东。海尔职工持股会成为海尔集团真正的主人。
如果马克思有在天之灵,他一定会激动得“泪飞顿作倾盆雨”!马克思一生有两大发现,一是历史唯物主义,二是剩余价值理论。剩余价值理论的核心就是主张职工联合起来成为企业真正的主人。海尔人把马克思的预想变成了现实而且成功了,海尔人把无产阶级变成了有产阶级,马克思当然很高兴,我们也没有理由不高兴。
海尔职工持股会借“壳”上市是否违规的问题,很容易说清楚。国家民政部等部委发文规定,“职工持股会的资金不能进行本企业以外的其他投资活动。”这个规定针对的情况是,国有企业出于强化管理的需要,强制职工出钱认股,这样组织起来的职工持股会既不是法人,又不是股东,而只是捆绑企业职工手脚的一根绳索,某些管理者黑着心拿着职工的血汗去抄股,去投机,当然应当禁止。海尔职工持股会控制着经济实体,是一种客观存在着的资本,我们凭什么限制它的投资活动?
(三)海尔内控制度透明纷争源于不同的立场观点方法
海尔内控制度是比较透明的,郎咸平先生发难的资料都是公司向社会公布的财务报表。纷争源于不同的立场观点方法。“变形稿件”说:“我们承认,我国国营企业体制问题使得国营企业老总没有办法通过某种激励机制而得到适当补偿,这是国有体制的缺陷。但这并不代表有国营企业职工包括高管人员所成立的职工持股会就可以无节制的控制公司的资产。举例而言,以海尔2003年806亿的全球销售收入而言,海尔职工持会所控制的有形无形资产即高达650亿元以上。这种现象在全世界也是前所未见。简单的讲,那就是职工持股会通过‘国退民进’的机缘,将自己由打工者打着产权改革的旗号而‘合法’的一跃成为所有者,这是否有失公平原则?因为20年后,我们将无法向子孙解释20年前的国有企业海尔集团今天变成了某家族企业第二代的私人财产。”有两个问题扰乱了人们的思维。
1、打工者“一跃成为所有者”失去了什么公平原则?
“打工者”在马克思经济学术语里叫活劳动。什么叫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物化劳动所有者可以当老板,活劳动所有者也可以当老板,这就叫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政府可以当老板,资本家可以当老板,“打工者”当老板就失去了公平原则,郎咸平先生是在为什么东西鸣不平哟?国有企业改革如果沿着打工者“一跃成为所有者”的方向发展是中国国家江山社稷所幸,我们高兴还来不及呢!至于国有资产怎么评估,不让国有资产流失,那是另外一个性质的问题,不在此处讨论。
2、打工者“一跃成为所有者”等于家族企业吗?
国有企业和集体所有制企业在股份制改造过程中确有演变成为家族企业的,而且现象还普遍。比如我就调查过一个集体所有制企业和三个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净资产1200万,为了明晰产权,800名职工分了300万,3个经理分了300万,主管部门分了300万,法人财产留了300万;一个国有企业净资产也是1200万,职工认股是5千到1万,董事长认股260万,钱的来源是用企业固定资产作抵押向银行贷的款,等等;情况大同小异。
西方股份制改造为什么很少出现像我们这样公开瓜分国家或集体财产的违规行为呢?其一,西方的股份制改造实际是先私有化,私有化后的财产组织方式选择了股份制,我们的股份制改造是在坚持政府仍然是老板的前提下,作为明确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