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翡翠花溪一期地热工程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的长春市翡翠花溪一期地热工程,已由高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吉林省新发房屋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招标内容
1、建设规模:本项目为长春市翡翠花溪一期地热工程施工,总投资额750万元;
2、建设地点为:光谷大街以东、蔚山路以南;
3、资金情况:已落实;
4、计划开工日期为:2011年8月8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1年12月31日,工期146日历天;
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热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具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低温辐射采暖工程)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需具备地热 专业 叁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需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2、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联合体承包。
3、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1 年 6 月 16 日至 2011 年 6 月21 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1 时至 4 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 长春大地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价为人民币2000元,售后不退。
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1日内寄送。
4、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2份;
(2)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2份;
(4)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企业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2份;
(6)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资质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7)企业专职安全员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 年7 月8 日13时 30 分,地点为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220开标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 3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4、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拦标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吉林省建设信息网 、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 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吉林省新发房屋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新发路577号
联系人: 王大志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大地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建设街2738号建设广场综合楼1510室
联系人: 张新生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