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调工程采购-四川
一、招标编号:峨眉山政采招『2011』04号
二、招标项目:中药制剂室净化空调工程(含安装调试)
三、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四、招标项目简介:
(详见招标文件)。
五、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注册资金叁佰万元及以上;
3、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4、具有机电安装三级及以上施工相关资质;
5、近三年至少有1个同类项目业绩,净化空调主机及关键设备须有经销商或厂家授权并且在四川省有分公司或办事处并有售后服务机构。
六、资格审查:
除明确要求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外,本项目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评标时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的必须加盖单位印章,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七、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招标文件自2011年2月23日至2011年3月12日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报名时间及方式:2011年2月23日至2011年3月8日(节假日除外)传真报名(注明:投标单位、投标项目及包号、项目编号、联系人、联系电话),未传真报名不得投标。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1年3月22日14: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九、开标地点:峨眉山市政府采购中心。
十、本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一、采购代理机构: 峨眉山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峨眉山市绥山西路7号
邮 编:614200
联 系 人: 杨老师
联系电话:;
传 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