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L集团: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中国制冷网】证券代码:000100 证券简称:TCL集团 公告编号:2009-024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提案的增加、否决或变更。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09年4月22日上午9点30分
2.召开地点:深圳市科技园高新南一路TCL大厦B座19楼第一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副董事长杨小鹏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东(代理人)16人、代表股份683,222,467股、占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6.4167%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表决结果:
议案01:审议通过《本公司200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683,222,4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议案02:审议通过《本公司200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683,222,4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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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L集团: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TCL集团:2009一季度净利同比下降96%李东生:家电下乡促TCL农村销售提升3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议案03:审议通过《本公司2008年度财务报告》
同意683,222,4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议案04:审议通过《本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683,222,4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经广东大华德律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08年度公司归属上市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501,111,530元,扣除子公司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金人民币51,356,637元,提取的一般风险准备204,822元,加上年未分配利润-1,546,456,959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1,096,906,888元,2008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议案05:审议通过《本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同意683,222,4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议案06:审议通过《关于修改本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683,222,4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议案07: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险的议案》
同意683,222,4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议案08:审议通过《2009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683,222,4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议案09:审议通过《2009年度为合营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
同意683,222,4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议案10:审议通过《关于2009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0.1与河南TCL-美乐电子有限公司、TCL瑞智(惠州)制冷设备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
同意683,222,4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10.2与飞利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关联股东PhilipsElectronicsChinaB.V.回避表决)。
同意520,366,7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议案11: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683,222,4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文梁娟
3.结论性意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合法,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9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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