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中央空调-将乐

2011年01月04 15:14:46 来源:中国制冷网

将乐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将乐县林业总公司委托,现对县金森大厦中央空调系统工程设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法定资质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项目编号: JLJG2010030#

2、项目名称:中央空调系统工程

3、采购人:将乐县林业总公司

4、招标代理机构:将乐县政府采购中心

5、项目内容:本项目设一个合同包,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

6、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方必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应为独立的企业法人,注册资金为人民币300万元以上。

(2)、投标空调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投标产品必须是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八期)内产品,否则按无效标处理。需提供官方网站上下载打印《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并标注所投产品在清单上的位置。

(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二级以上资质。

7、发售采购文件的时间为2011年1月4日至2011年1月24日的正常上班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出售地点为将乐县政府采购中心。采购文件每份人民币伍佰元整,售后不退。

8、本项目不统一组织踏勘项目现场,投标人如有需要,请主动与业主单位联系了解情况并自行踏勘现场。

9、标前答疑:本项目不举行标前答疑会,投标人对采购文件如有疑问,将所需解答内容以书面形式(信函或传真)于开标前三天送达招标代理机构,逾期不给予受理。

10、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整。以2011年 1月21日3:00(北京时间)之前款到将乐县政府采购中心账户为准(账户见后续条款)。

11、投标截止时间: 2011年1月24日3:0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到开标地点由招标代理机构签收。逾期送达、未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未按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2、开标地点:将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将乐县建设局五层会议室)

13、有关本招标项目的其他事宜,详见采购文件或与林业总公司联系。廖先生:

14、招标代理机构:将乐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宋先生 吴小姐

电话及传真: 邮编: 353300

15、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名:将乐县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工商银行将乐县支行 帐 号:22034129

将乐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1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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