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调设备招标-上海
受上海市奉贤区中心医院、上海市第七建筑有限公司的委托,为其“上海市奉贤区中心医院迁建工程——VRV空调设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一.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市奉贤区中心医院迁建工程——VRV空调设备
2、项目概况:上海市奉贤区中心医院迁建工程位于奉贤区南桥新城中心规划区东部,东临金汇港,北临浦南运河,南靠南奉公路。项目占地面积12179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96746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86136m2,地下建筑面积10610m2。该工程地面建筑由十二层1#病房楼(C区)、七层2#病房楼(D区)、四层门急诊楼(A区)、四层—五层医技楼(B区)、一层感染门诊楼(E区)、三层后勤楼(F区)、五层行政办公楼(G区)、三层后勤辅助楼等单体组成;病房楼、医技楼、门急诊楼(部分)地下建筑为一层地下室,其中医技楼地下室部分为5级人防地下室。
3、招标内容:本次招标的范围包括上述项目所用的VRV空调设备供货。包括生产制造、试验、运输至现场、装卸、通过招标人的检测验收、以及质保、维修服务等工作。具体详见招标图纸及清单。
4、供货时间要求:投标方自报供货时间。投标方的供货时间必须满足总工期要求,各投标单位必须做出配合总工期的承诺和具体保证措施。
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有关质量标准的要求,并符合上海市及奉贤区的有关规定。
二.投标人资质及业绩要求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年检合格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代理商为独立法人单位, 注册资金在人民币300万元或以上;代理商所代理的产品应在其经营范围内,并提供作为本次招标唯一代理的制造商的授权函;
3、所提供的产品具有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合格证书、ISO14001环境认证合格证书及生产许可证等。
4、投标方在本市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经营、维护人员,且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
5、投标方应提供近五年内承包过类似工程的业绩(投标方报名时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投标方在近三年内的经营及相关活动中无不良记录。(一经发现即取消投标和中标资格)。
投标方报名时需提供与以上各条款相关的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 投标报名
1、对上述信息感兴趣的单位,请于2011年3月8日至2011年3月14日上午9:30—11:00、下午13:30—15:00(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报名。
2、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
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原件供审核,复印件加盖公章):
(1)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和一份复印件;
(2)企业生产许可证、质量体系认证合格证书、生产企业许可证、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3)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合同);
(4)企业法人授权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以上所有提交的资料必须完全属实,若发现任何隐瞒、虚报情况,其投标资格将随时被取消。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1年3月14日下午15∶30。
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本,售后不退。
联系人: 杨皓
手 机:
电 话:
邮 箱: yanghaozb168@163.com(业绩资质发到此邮箱)
地 址: 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西路
邮 编: 100049
报名方式: 报名前与上述联系人联系,获取报名表格,填写报名表格后加盖投标人公章传真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