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调工程招标
本招标工程合川区人民法院综合楼集中空调工程已由合川发改发『2008』54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重庆市合川城市
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
投标人参与投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址:合川区人民法院。
2.2工程概况:建筑面积19000m2,集中空调工程总制冷量为1572KW,总制热量为1656KW,共安装24台模块式风冷冷水
(热泵)机组,单台模块式风冷冷水(热泵)机组制冷量不能超过66KW。办公区主要采用卧式暗装风机盘管加独立新风
系统,送风口采用条形散流器送风。法庭采用吊顶式空调器加风管送风方式,送风口采用双层百叶。冷冻水系统采用一
次泵变流量系统,水平管路采用同程式双管闭合环路机械循环系统,膨胀水箱设于七层屋顶。
2.3本次招标范围为:施工图所示范围内的通风空调工程的施工。
2.4计划完成总工期 90天。
3.投标人资质和业绩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的独立法人,代理商注册资金不少于400
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以当前汇率计算)、其代理的空调生产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1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以当前汇
率计算)。
(2)投标人近两年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类似的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两个以上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不报名的招标方式,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3月31日起,
在重庆市合川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站下载本招标工程的招标文件及其答疑文件、图纸等所有招标相关资料。不论投标
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由投标人自负。
4.2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重庆市合川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站上关于本招标
工程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
收其投标文件。
5. 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质疑,在合川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指定位置在规定质疑期内匿名质疑,提出质疑时间应在
2011年4月6 日17时(北京时间)前,过期不再受理质疑。
6.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1年4月20日下午14点(北京时间);递交地点:重庆市合川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
心(地址:合川区希尔安大道225号会展中心五楼)。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发布公告的媒介为重庆市建设工程及招标网、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重庆市合川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站。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重庆市合川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合川区
联 系 人:小谢
电 话:85188932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恒泰工程技术有限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沙坪坝小龙坎正街嘉新大厦168号12-3
邮 编400030
联 系 人周 健
电 话65451822
传 真654519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