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宿迁民丰农村机械通风系统、防排烟系统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江苏宿迁民丰农村商业银行综合办公楼机械通风系统、防排烟系统项目
二、项目概况:
(1)工程地点:宿迁市市府新区地税局南侧,民丰银行综合办公楼。
(2)项目规模:主楼20层(含地下1层),总建筑面积约26000平方米。
(3)资金来源:自筹。
(4)招标范围:机械通风系统、防排烟系统设备材料供应、安装、验收及维保工程。
(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20日历天,其中设备交货期为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且必须满足装修进度要求。
(6)质量要求:设备应符合国家现行质量标准合格要求,安装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工程安装标准,维保期内确保设备安全平稳运行,系统免费维保期自交付且正常运行20日历天起不少于24个月。
(7)本工程设定投标最低控制价,投标最低控制价设定方式如下:
投标最低控制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投标人为7家及以上时去掉其中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的93%(投标最低控制价经一次计算确定后不再调整),投标报价低于投标最低控制价的视同低于成本,作废标处理。
三、标段划分、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项目共分一个标段,招标内容、机械通风系统、防排烟系统设备材料供应、安装、验收及维保工程。
四、本项目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细则请从附件中下载。
五、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要求:具备一级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
(3)投标人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及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投标人2011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为其缴纳养老保险(开标时提供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和投标人注册地养老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原件);
(4)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5)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6)近三年内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7)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8)其他条件:①取得《宿迁市招标投标市场准入资格证》,具体申报条件和办法可到宿迁市招标投标网“通知公告”栏目中查询,联系人:王模,联系电话:;②本工程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
六、本项目合同价款支付进度及比例:
合同签订后14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30%(乙方同时提供等额银行保函给甲方);系统安装完毕支付至合同价款的70%;安装调试完毕,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并系统正常运行20日后14日内,支付至合同价款的85%(同时退还银行保函);决算审计完毕后支付至决算价款的95%;余款待质保期满且使用正常后15天内付清。
七、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1)报名要求:本工程只接受网上报名,请申请人于2011年8月11日8时30分至2011年8月18日下午18时00分登陆宿迁市招标投标网站(http://www.sqzbtb.com)进行网上报名,逾时不再办理;
(2)招标文件发售:
①发售时间:2011年8月11日至8月18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8时00分;
②发售方式及费用:凡报名成功、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网上成功报名回执、法人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原件及经办人个人身份证原件领取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③发售地点:宿迁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一楼大厅(宿迁市太湖路181号市人防大厦裙楼一楼)。
(3)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将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并记入不良行为。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以此不接受其投标。
(4)网上报名加密锁办理:申请人网上报名未领取加密锁的,请与宿迁市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法规处王模联系,咨询电话:。
八、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投标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招标人:江苏宿迁民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宿迁市幸福路126号
联系人:陈法亚
联系电话: 邮编:223800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天园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宿迁市西湖路308号万源商厦八楼
联系人:吴建军
联系电话: 传真:
邮编:223800 E-mail:sq-ty@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