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泽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楼空调设备采购
2014年01月27 08:51:20 来源:中国制冷网
基本信息
招标编号:zczb-2014-63-2
加入日期:2014.01.24
截止日期:2014.02.12
招标业主:鸡泽县人民法院
招标代理:河北筑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区:河北省 邯郸市
关键词:安装工程 空调
招标公告正文
招 标 公 告
工程编号:ZCZB-2014-63-2
1、鸡泽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楼空调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已由项目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现决定对鸡泽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楼空调安装、调试验收及售后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2.1 该工程位于:鸡泽县人民法院内。
2.2资金来源:中央资金、县财政及自筹;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3招标范围:鸡泽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楼设备空调系统设备供货、安装、调试及维保。
2.4 交货期:30日历天;安装工期:30日历天。
2.5 交货地点:项目施工现场。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需是获得唯一一家空调主机设备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并具备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贰级以上资质的法人。同一空调主机设备生产厂商只能授权给一名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以上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企业,均可对上述标段向招标人提出投标申请,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投标人于2014年 1 月 24 日至2014年 1 月 3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00分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鸡泽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四楼,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制造商授权书(如是代理商),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本次招标不接受邮购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 2 月 12 日上午9:30时,地点为鸡泽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7、开标时投标人应当持有“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原件,否则投标无效。本市所属的投标人由招标人统一在本市检察机关申请查询,查询联系电话:转50706。外阜投标人在当地检察机关开具。
招标人(章):鸡泽县人民法院
地 址:鸡泽县境内 邮 编:056002
联系人:何书记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章):河北筑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邮 编:056002
地 址:石家庄市长丰路4号 电 话:
联系人:魏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