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财政补贴政策给力节能技术改造
2011年6月21日,财政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文,发布《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这是进入“十二五”以来第一个针对节能技术改造的直接财政奖励政策。《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确定了“十二五”期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降低16%的约束性指标。《节约能源法》第六十条规定,中央财政和省级地方财政安排节能专项资金,支持节能技术研发、节能技术和产品的示范与推广、重点节能工程的实施、节能宣传培训、信息服务和表彰奖励等。该“办法”的出台,无疑会进一步加大节能减排市场的活力,使节能技术更广泛地应用于节能项目的改造。
节能企业迎春风
宏观形势和国家战略为节能产业指明了发展方向,推行低碳经济,发展节能减排产业将成为应对气候变化和金融危机的必然选择。“转方式、调结构”为节能产业的发展提供了前所未有的重要机遇。节能产业是支撑节能减排事业发展的基础,同时也是拉动经济增长、促进就业的一个战略型新兴产业,是低碳型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助推器。但是在节能市场上,许多节能企业得不到资金支持导致技术研发跟不上,发展缓慢。而《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出台,有效地促进了节能市场的发展。尤其是资金的补贴落实为节能企业突破瓶颈提供了实质性的帮助,同时也有利于耗能企业在市场上的大范围采购。
节能企业中具有较大市场份额的节能服务公司,《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颁布减轻了节能服务公司的资金压力,很多节能服务公司都表示:“有了政策的扶持,不管从心态、还是资金上说,都为节能企业提供了切实的帮助,对于企业的长久发展和良性循环提供了很大的帮助。”
EMC逐步完善
有分析指出,国家出台的一系列政策,对以EMC项目为主导业务的节能服务企业将会产生积极的影响。这也就表示,具有完整节能服务产业链,且一直致力于走合同能源管理的节能服务公司将会从中受益更大,资金短缺、融资渠道不畅、金融机构不立项等制约发展的瓶颈将从很大程度上得到改善和解决!
有专家认为,节能减排这种以国家政策需求和社会需要为拉动力的产业,除地方经济有限支持和企业自有资本的推动外,更需要金融资本和民间资本的投入。并建议,建立银行节能项目贷款窗口,创建新的金融工具,促使更多的商业贷款进入节能领域,为中国的节能环保注入强大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