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供暖可能提前或延长 政府补贴单位
昨天(2010年11月7日)立冬,也是试供暖首日,点火率达87%。北京市市政市容委、市气象局和市财政局下发“北京临时调整采暖期时间程序规定”,调整供暖期的时间范围是:因气候情况对居民启动供暖时间不早于11月1日,结束供暖时间不迟于3月31日。供热单位根据指令调整采暖期而增加的成本,将由市、区县财政对供热单位补贴。
据介绍,预测室外日平均气温连续五天低于5℃时,启动供暖;预测3月15日之后室外日平均气温连续五天低于5℃时,延长供暖。此外,遇强降雪等可能对居民产生影响的天气,也可提前或延长供暖。
该规定显示,供热单位根据市政府指令调整采暖期而增加的居民供热运行成本费用,由市市政市容委会同市财政局研究办法,由市、区县财政对供热单位补贴。对趸售热能的经营单位和供热单位为非居民增加采暖期的,不予补贴。非居民采暖用户延长采暖期增加的成本费用,由供热、用热双方协商解决。
市市政市容委表示,接到市政府下达的启动供暖指令后,市市政市容委应立即向各区县市政市容委、各供热单位下达启动供暖的指令,并向社会公示。各供热单位接到启动供暖的指令后,应立即响应,并在指令下达后的五日内实现居民室温达标。
对话
延时供暖不用居民掏钱
本报对话北京市市政市容委委员李楠
新京报:此次发布《北京市临时调整采暖期时间程序规定》是否意味着将延长采暖期?
李楠:不是。北京市正常采暖期不变,还是从11月15日至来年3月15日。这一规定只是明确因气候原因临时调整采暖期的时间范围。也就是说,北京提前或延长供暖不能超过半个月。
新京报:这一规定的意义在哪里?
李楠:明确了临时调整采暖的技术条件、方式和程序,以及时间方面的限制。
新京报:提前或延长供暖发生的费用不由居民承担,是吗?
李楠:目前看是这样,至少今年11月15日之前;或明年3月15日以后,如果调整供暖期,不向居民收取费用,由市市政市容委会同市财政局研究具体办法,由市、区县财政对供热单位予以补贴。但以后是不是一直这样,还要根据以后的情况。
11家供热单位公布值班热线
24小时接受居民咨询、报修和投诉
本报讯截至昨晚21时,各区县平均点火率87%,点火面积约3.87亿平方米,占全市供暖面积60%,多数市民家来了暖气。同时,市供热办公布供暖热线62357575及11家供热单位的值班热线。
市供热办表示,设置一个试供暖期限主要是为了让供暖企业逐渐提高工况,发现问题后及时解决。
从目前看,北京市在12日之前平均气温都在8度左右,不是非常冷,北京市将在15日正式供暖之后,确保达到18摄氏度的室温规定标准。但在试供暖期间,没有设定室温标准。
市市政市容委介绍,全市31支供热应急抢修队伍已于今日开始备勤,随时处理供热突发事件。北京市供热服务热线62357575也正式开通。据了解,昨天拨打服务电话的市民主要以咨询点火情况为主。
此外,11家供热单位的值班热线也从即日起开通,24小时接受居民咨询、报修和投诉。
&nb sp; 供热单位电话
单位白天夜间及节假日
北京市供热服务热线6235757562357575
北京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9606996069
北京房地集团有限公司供暖分公司640
北京房修一供暖有限公司647
北京首华建设经营有限公司65231
天岳恒房屋经营管理有限公司638
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6239
北京住总集团有限责任公司84838
北京首开鸿城实业有限公司64051427、641
北京亿方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6258693062623247
北京方庄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6765364067653640
北京市望京实业总公司64703414-3425转681、68264703414-3425转5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