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供热计量改革履步维艰
供热计量改革本是一项利民工程,可是在哈尔滨市的推广进展却是寸步难行。
远大都市绿洲小区作为哈尔滨市首个供热计量试点小区曾经让冰城百姓看到了供热计量收费的希望,但是如今两个供暖期过去了,不仅供热计量没有在全市推广开来,就连唯一的试点也是问题连连。
“少退多不补” 用户节能热情低
供热计量收费一直是供热收费的美好愿景,一方面居民用热消费有了主动权,各个家庭可以根据实际需要,用多少热掏多少钱;另一方面对社会资源来说,大大减少了热能的浪费,有利于绿色低碳,节约能源。但是,目前哈市计量供热试点收费,超过使用面积所缴热费的用户不用补缴,用热少于所缴热费的则要退还热费,即所谓的“少退多不补”政策,这减少许多用户的节能热情。
2010-2011年供热期,远大都市绿洲小区二期用户4号楼王先生家中设定温度为23℃。像王先生这样的用户在试点小区占绝大多数。
记者在远大都市绿洲小区了解到,自用户安装供热计量装置后,90%以上的用户室内温度设定在20℃以上,其中22℃以上的用户占80%,更有28%的用户为24℃以上(遥控器允许设定的最高温度为25℃)。“目前,哈市供热价格是按室温18℃设计测定的,然而在计量供热试点中,用户即便是用热超过了这个温度也不用补交热费。哈尔滨超然物业公司经理孙福连说,正因为政府目前制定的热费政策与用户的经济利益相关度小,导致用户没有节能意愿,节能环保反倒变成了既浪费又不环保。哈尔滨工业大学教授方修睦认为,目前哈市小区试点计量供热是成功的,技术上没有任何问题,至于能否实现节能,关键在于政府要正确引导。
推广计量供热需多向给力
在哈市计量供热试点小区中,用户家中20℃仍要求退一部分热费,这让担负试点的企业感觉很委屈。“因为计量供热试点的多用不补、少用要退的收费政策,致使连室温达到20℃的用户也要退费。2010-2011年统计,室内温度为20℃的用户有20%要退一部分热费。那我多支出的费用谁给我?”孙福连一肚子委屈地说。据专家介绍,导致这种状况的原因是用户设定温度低,但由于热传导效应,周边用户室内温度高,该用户室内可以提高温度2-3℃,这就导致用户享受了该温度,但只支付比该温度低的热费。而周边用户室内25℃,却不用多交热费。这就出现了用户家中20℃,企业仍要退热费的现象。要想解决这一问题,试点时,要么政府改变政策,用户按实际用热量缴纳热费;要么政府给与供热企业补贴由此多支出的费用。
方修睦教授提出,热是特殊商品,有别于水电气,具有传导性,因此计量适合于每一栋楼的整体消耗,室内计量表可以作为分配数据,只要相同面积的住户室内温度或用热量相同,就应交相同的热费。吉林省今年已开始按每栋楼热消耗计量收费。此外,对于新建房屋,供热管理部门人士提出,房屋竣工销售时,要保证供热系统的完整性。计量供热要想广泛推广,政府要加强对新建房屋配套计量供热装置的要求,从房屋供热设计、到验收交接,每一个环节达到计量供热要求后,方可销售。
投入多回报少 企业不愿参与
对于计量供热,哈市很多供热企业表示,他们并不愿参与。
一位大型供热企业负责人张先生告诉记者,如果在现有政策下参与到计量供热推广中,企业将承受三方面的损失。一是投入费用。现在的计量供热需企业自己负担大部分,属于完全投入;二是减少热费收入;三是增加管理和检测、维护计量装置的费用。对此,已经进行计量供热试点两年的哈尔滨超然物业公司经理孙福连说:“为了进行计量供热改造,我们投入了1600多万元,去年刚验收完。但是,在这两年的试点中,企业每年都在亏损,真有点受不了。”孙福连说,哈尔滨市供热价格是按室温18℃设计测定的,而试点企业要想实现用户按需用热,自己调节设定温度,就必须要让用户室内温度能够达到25℃的最高设定。因此,企业供热温度也相应提高。但由于用户多用热又不多交热费,就失去了节能动力,企业提高供热温度所增加的费用就成了额外负担,投入根本无从回收。采访中,部少供热企业都对现有计量供热政策不满意,他们认为,既然节能环保是全社会受益,就不能让供热企业一方承担投入和增加的费用。
对于目前哈市计量供热推广的现状,业内人士表示担忧。哈市这两年新建房屋按国家要求均配套安装了计量供热设备,如果不能调动供热企业积极性,让企业有利可图,计量供热就难以全面推行,大量计量供热设施将会白白浪费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