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绿色建筑的发展与展望

2012年10月17 00:00:00 来源:中国制冷空调技术网

我国《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06)对绿色建筑的定义为:“绿色建筑是指在建筑的全寿命周期内,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

我国政府高度重视绿色建筑的发展

国务院2005年发布的《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是城镇化与城市发展重点领域的五个优先发展内容之一。

温家宝总理指出:“发展绿色建筑,最大限度地节能、节水、节地、节材,减少污染,保护环境,改善居住舒适性、健康性和安全性,不仅是转变建筑业发展方式和城乡建设模式的重大问题,而且直接关系群众的直接利益和国家的长远利益。”目前,我国正处于加快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的关键时期,发展绿色建筑面临极好的机遇。要抓住机遇,从规划、法规、技术、标准、设计等方面全面推进绿色建筑行动,千万不要丧失机遇。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建筑业要推广绿色建筑、绿色施工,着力用先进建造、材料、信息技术优化结构和服务模式。”国务院印发的《“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也明确提出,制订并实施绿色建设行动方案,从规划、法规、技术、标准、设计等方面全面推进建筑节能。

近年来,随着我国城镇化的快速发展,每年新建约20亿平方米建筑,建筑终端能耗已接近全社会能耗的30%。

绿色建筑标准体系的初步建立,推动了我国绿色建筑的发展。2006年,我国发布了国家《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指标体系由节地与室外环境、节能与能源利用、节水与水资源利用、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室内环境质量和运营管理等六类指标组成。2007年,原建设部发布了《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建立了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制度,一批直接服务于绿色建筑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已经发布或正在编制、修订过程中。

截至2012年3月,全国已评出371个绿色建筑标识项目,总建筑面积为3600多万平方米,标志着我国绿色建筑的发展取得了一定成效。

绿色生态城区建设在推进绿色建筑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天津市滨海新区、深圳市光明新区、唐山市曹妃甸新区、苏州市工业园区、无锡市太湖新城等绿色生态城区建设实践已经取得初步成效。

创新绿色建筑设计和发展模式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路甬祥在题为《创新中国设计 创造美好未来》的文章中指出:“绿色设计是绿色制造、可持续发展方式的基础和源头,因为设计往往决定了产品全寿命周期的资源消耗和污染排放。充分采用全寿命周期绿色设计,使产品在从设计、制造、包装、运输、使用到废物处理的整个生命周期中,资源消耗和有害排放物、废弃物最少,即对环境的影响最小,资源利用率最高,使企业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以及人的发展得到协调优化。”从这一点上说,绿色设计是绿色建筑的基础和源头。

绿色建筑的核心是节约资源(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保护环境,这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同时也是我们创新绿色建筑设计必须遵循的原则。在城乡规划与绿色建筑设计中,必须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合理用地、节约用地,珍惜每一寸土地,是各级城乡规划部门和国土资源部门的职责。在推进建筑节能方面,发展绿色建筑,推进建筑节能,是关系到我国能源供应和能源安全的战略问题。我们已经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并且取得了积极成效。制定了建筑节能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相关政策,研究开发了大量建筑节能技术和产品,新能源开发利用取得了积极进展。2011年,全国城镇新建建筑设计阶段执行节能50%强制性标准的比例基本达到100%,施工阶段的执行比例为95.5%,新增节能建筑面积13.9亿平方米。随着我国节能减排战略实施的不断深入,越来越多涉及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环境保护的新技术不断涌现,推进了绿色建筑的发展。

我国绿色建筑的发展,目前以政府部门引导为主。第一,大力推进绿色建筑的发展,必须创新绿色建筑发展模式。创新发展模式涉及方方面面,内容十分丰富。例如,结合绿色生态城区建设发展绿色建筑。中国和新加坡两国政府合作项目——中新天津生态城,目标是用十年左右的时间,建成一个可持续发展的生态新城。这个生态新城面积为30平方公里,区内人口为35万,区内建筑全部是绿色建筑。第二,结合各类国家示范项目发展绿色建筑。对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项目与示范城市,国家在政策、资金等方面都给予了支持。第三,结合各类政府投资工程发展绿色建筑。政府投资工程应该成为绿色建筑的示范项目,包括办公建筑、学校、医院、保障性住房项目等,还要逐步强制推行绿色建筑审查制度。

我国在发展绿色建筑创新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处于积极探索之中,设计创新、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制度创新等仍有发展空间和潜力。

国绿色建筑发展的展望

为了进一步深入推进建筑节能,加快发展绿色建筑,促进城乡建设模式转型升级,今年4月27日,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快推动我国绿色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这一实施意见可以被认为是今后一段时期我国发展绿色建筑的指导性文件。

实施意见确定的主要目标是:到2020年,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重超过30%,建筑建造和使用过程的能源资源消耗水平接近或达到现阶段发达国家水平。力争到2015年,实现新增绿色建筑面积10亿平方米以上。

实施意见确定的基本原则是:因地制宜、经济适用,充分考虑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资源禀赋、气候条件、建筑特点,合理编制地区绿色建筑发展规划和技术路线,建立健全地区绿色建筑标准体系,实施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

实施意见要求,建立健全绿色建筑标准规范及标识体系。制(修)订绿色建筑规划、设计、施工、验收、运行管理及相关产品标准规程。加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制度的推进力度,培育专门的绿色建筑评价机构。

实施意见明确,建立高星级绿色建筑财政政策激励机制,引导更高水平的绿色建筑建设。今年的奖励标准为:二星级绿色建筑45元/平方米(建筑面积,下同),三星级绿色建筑80元/平方米。奖励标准将根据技术进步、成本变化等情况进行调整。

实施意见要求,推进绿色生态城区建设,规模化发展绿色建筑。中央财政支持绿色生态城区建设,对满足绿色生态城区条件的,给予资金定额补助,资金补助基准为5000万元。

这一实施意见清楚地表明,我国政府将继续在政策、资金等各方面对绿色建筑的发展给予大力支持。

发展绿色建筑,对于推进我国的城镇化进程,促进我国的城市建设和发展将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绿色建筑是我国建筑必须坚持的发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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