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对集中供热企业给予补贴

2013年08月26 00:00:00 来源:中国制冷空调技术网

8月25日,从东莞市环保局获悉,针对新沙港集中供热改造项目,市财政已出台相应财政补贴方案,将投入超过2000万元对参与集中供热的企业给予财政补贴,东莞麻涌新沙港正计划启动实施企业集中供热项目解决锅炉集中整治问题。

麻涌新沙港聚集造纸、粮油为主的数十家大型企业,大部分配套有大中型燃煤锅炉,大气污染问题比较突出。为改变这一污染现状,麻涌新沙港集中供热工程项目被列入国家“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责任书项目,今年以来,国家环保部、广东省环保厅领导曾多次到莞就项目建设进展进行指导和督促。

据东莞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促进该项环境整治工作,东莞市已于近期出台专项财政补助方案,计划投入2004.6万元,对积极淘汰自有锅炉、参与集中供热的企业给予一次性财政补助。补助范围和条件包括:锅炉位于麻涌镇新沙港内,且依法办理了有关环保手续;锅炉须拆除淘汰,并于2015年12月31日前纳入集中供热;不属于东莞市环保局要求强制淘汰改造的锅炉。

其中,对10蒸吨/小时以下(含10蒸吨/小时)燃煤锅炉一次性给予每蒸吨最高6万元的补助,对10蒸吨/小时以上的燃煤锅炉一次性给予每蒸吨最高12万元的补助。受热企业可2016年3月31日前持补助资金申请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锅炉使用登记证明等资料前往麻涌环保分局提交申请,审核通过后,东莞市财政将补助项目资金直接拨付有关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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