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建民用建筑强制安装太阳能
今后,越来越多的深圳市民将用上太阳能热水系统,根据《深圳市开展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城市示范实施太阳能屋顶计划工作方案》,今明两年深圳市增加太阳能热水建筑应用面积702万平方米,其中,下个月起,深圳市新建民用建筑强制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这是记者从新一期政府公报获悉的。
作为国家首批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国家要求深圳市在今明两年内新增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712万平方米。根据《方案》,深圳市今明两年新增太阳能热水建筑应用面积702万平方米,新增太阳能空调、海水源热泵、污水源热泵、地源热泵、电厂余热等其他类别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不低于10万平方米。通过实施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每年减少消耗3100万立方米天然气或32000万度电,折合节约标准煤11万吨,减少CO2排放量27.5万吨。
从12月1日起,凡具备太阳能热水系统安装条件,有稳定热水需求的新建民用建筑,均应当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新建民用建筑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不少于307万平方米,新建保障性住房全部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
有关部门还要对全市既有建筑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的情况进行清理,落实既有建筑395万平方米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重点放在既有工厂宿舍、学生宿舍、医院住院部和居民住宅。凡有条件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的既有学生宿舍、工厂宿舍和医院住院部,均应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鼓励既有居民住宅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
据介绍,国家已计划下达深圳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城市示范补助资金8000万元。2010年和2011年连续两年,市财政委、发展改革委和科工贸信委从新能源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和循环经济专项资金中每年安排6000万元,共1.2亿元作为市财政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城市示范补助资金。
《方案》对中央和深圳市财政共安排的2亿元专项补助资金的补助标准作为具体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