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我”到“我要”合同能源管理前景蔚然
高灵能源是在中关村注册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自2004年成立之日起,始终践行低碳环保理念,以全球尖端的技术和一流的专业水准,全身心地投入到节能、蓄能、转能这片广阔天地,致力于中国节能蓄能领域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不仅成为以节能蓄能为中心的联合能源的创立者,更成为全球唯一的专业冷能源供应商。
在节能蓄能技术研发方面,高灵能源投入巨资,坚持走自主研发、合作研发的道路,在拥有一支优秀对自主研发团队的同时,先后与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热能研究所、武汉大学、中科院再生能源研究所加强交流与合作,将国内知名高校、研究所的技术优势,转变为产业优势,并在此过程中培养、锻炼了一批青年骨干,为我国蓄能节能技术和企业自身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
现旗下拥有冰蓄冷技术、联合能源系统整合技术等多项自主创新技术,其中14项已获得国家专利。
说起绿色建筑、建筑节能,高灵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总裁戴思嘉显得异常激动。近十年来,高灵能源始终践行低碳环保理念,依靠自主创新技术,以尖端的技术和一流的专业水准,致力于中国节能蓄能领域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在不断发展中,历经从最初的节蓄能产品供应商到极具行业影响力的冷能源系统服务商的质的飞跃。时至今日,作为全球唯一的联合能源创立者和专业冷能源供应服务商,高灵能源已如一只即将展翅腾飞的雄鹰,迎接政策与市场的曙光。
让戴思嘉欣慰的是,2010年4月2日,国务院转发了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四部门联合起草的《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的意见》,与之配套的操作细则《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国家标准也于2010年8月9日发布,201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蹒跚前行十余年之后,与众多建筑节能企业息息相关的合同能源管理行业,终于迎来了发展的春天。
曾经的高灵能源也与其他节能环保类企业一样面临着市场瓶颈。众所周知,空调系统的耗能占到了整个城市建筑物耗能的50%以上,高灵针对这一现象,结合自身的全球领先蓄能技术优势,利用峰谷电价差,一方面直接为耗能用户降低大量的能源支出费用,另一方面为国家电网移峰填谷、合理用电、减少污染物排放作出巨大贡献;在这一节能减排的重点历史时刻,政府引导节能、用户因自身发展致使能源消耗不断扩张及降低成本的迫切需要,形成了节能改造的巨大内在动力;但节能技术门槛限制及资金投入巨大,使用户难以迈出改造步伐。
而高灵能源与银行金融机构携手打造出的节能改造管理模式——EMC,无疑是一个共赢的经营模式,每个参与方都能获得最大化的收益。
所谓合同能源管理,是指节能服务公司通过与业主签订节能服务合同,为客户提供包括能源审计、项目融资、设备采购等一整套的节能服务,并从客户进行节能改造后获得的节能效益中收回投资和取得利润的一种商业模式。
这是一种双赢合作,业主可以“零投入”实现节能减排,节能服务公司通过正确评估技术风险、科学实施能源管理,同样可以获得一定经济效益。
这个如戴思嘉所说,高灵合同能源管理模式首先是使用户利益最大化,实现了用户在节能改造过程中的零投资、零风险,其主要的财务风险由高灵公司与能源投资商共同承担,改造过程中的产品及维保风险由产品及技术产品提供商(高灵能源)所承担;第二、产品及技术服务提供商(高灵能源)必须处于行业技术领先地位,能够产生长期稳定的利润前景,拥有良好的企业资信,才能吸引能源投资商共建投资平台,在出售其产品与服务后,需要提供良好的技术保障及后续服务,满足用户的节能要求,达到投资商的投资收益目标。第三、能源投资商小风险、收益稳定的投资渠道。提供能源改造的资金支持,在用户良好的资信前提下,在高灵产品与服务的保障下,投资风险最小化,同时与用户分享能源改造所带来的稳定收益,成为用户优化能源使用方案升级的巨大推动力。
高灵能源为用户节能改造扫除资金障碍,实现用户零投资、长收益,真正做到您节能、我投资。极大的推动了节能市场的整体发展,实现企业与用户共赢,投资与收益并重,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最大化。
破解“融资难”是关键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节能服务的投资收益回报时间通常较长,至少需要5年甚至更长。合同能源管理的商业模式,决定了节 能服务公司需要提前垫付资金,但绝大多数节能服务公司都是中小型企业,资金压力成为企业发展的头号问题,一旦签约项目增多,公司垫付资金量就会增大,很容易造成公司现金流的中断。
“这个问题很现实,也是最让我们头疼的事。”戴思嘉告诉记者,节能服务公司实际上属于服务产业,不像工厂一样有大量资产可以作抵押。到银行去贷款,银行基本上都会问同样一个问题:你拿什么作抵押?
来自科技部的一份报告显示,我国的节能服务公司有92%面临融资困难,如果能够顺畅融资的话,至少一半以上的节能服务公司发展速度会提高1倍,“融资难”已成为合同能源管理市场发展的最大挑战。
针对这一实际,《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的意见》明确提出,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根据节能服务公司的融资需求特点,创新信贷产品,拓宽担保品范围,简化申请和审批手续,为节能服务公司提供项目融资、保理等金融服务。
据悉,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投入的固定资产,可按有关规定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同时,有关部门还将积极利用国外的优惠贷款、专项基金等,加大对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支持,不断改善对节能服务公司的金融服务。
目前,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已纳入中央预算内投资和中央财政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支持范围,有条件的一些地方也安排一定资金,用于支持和引导节能服务产业发展。据悉,财政部2010年已安排20亿元用于支持节能服务公司推行合同能源管理,重点对建筑、交通、公共机构等领域实施节能改造。
2010年6月,我国首个合同能源管理投融资交易平台在北京环境交易所正式上线运行,这也是社会资金进入节能投资领域的首个通道。北京环境交易所董事长熊焰表示,合同能源管理投融资交易平台旨在解决合同能源管理中的融资难问题,通过这个交易平台,可将节能服务公司未来的服务收益进行转让,以获得流动资金开展新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双赢的“合同”
记者在采访中获悉,合同能源管理之所以发展缓慢,主要原因有二:一是政策层面缺乏可行的操作细则,甚至连统一规范的合同文本都没有;二是因为对合同能源管理认识不足,导致市场环境不成熟。北京一位节能服务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现实中,很多客户更愿意选择直接买设备的方式进行节能改造,对于这种以“双赢”为基础的合同能源管理方式,一时还难以接受。
《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的意见》出台后,合同能源管理市场迅速升温。据不完全统计,该意见出台后一周内,新注册的合同能源管理公司数量超过500家,相当于前十年的总和。节能服务公司如雨后春笋般地涌出,看好的正是我国建筑节能领域巨大的市场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