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加强政府办公楼节能管理 力争十二五总能耗降20%
2010年国家发改委、国管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实现公共机构节能减排目标的紧急通知》(国管发〔2010〕213号),要求“2010年,全国公共机构用电、用水、用气、用油指标要在2009年基础上降低5%。”公共机构节能要实现这一目标,应重点加强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管理,加快推进公共机构节能改造项目的实施,重点抓好采暖、空调、照明、电开水器、冷库、信息机房等耗能设施设备的节能改造。
北京、山西、辽宁等省已开展了相关工作,作为历史文化名城的保定市如何开展机关办公楼和大型公共建筑的节能管理工作?
据2009年保定市对市区既有建筑基本信息普查和部分建筑能耗的抽查结果,保定市建筑能耗占全市总能耗的比例约为23%,居住建筑采暖平均能耗指标是现行节能标准的两倍多,一般公共建筑的单位能耗是城镇住宅的两倍以上,大型公共建筑能耗更高。公共建筑其单位建筑面积的平均耗电量为109.85kWh/m2,单位建筑面积供热平均耗煤量为26.83kg/m2。初步估算,政府办公楼和大型公共建筑每年采暖约12.5万吨标准煤、用电耗能约5.1万度。由于保定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开展时间还不长,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及计量还未启动,因此,加强保定市机关办公楼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管理,促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必须抓好以下工作:
采取试点引路、分期分批实施探索改造经验
在对全市政府办公楼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选取2至3个项目做为保定市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改造试点,经过充分的科学论证,制定节能改造方案,采取适合保定市实际的方式,进行节能改造试点,探索改造经验。一般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应包括:外墙、外窗、屋面、采暖系统、电气照明系统的节能改造,大型公建还应包括中央空调运行系统的节能改造(风机盘管加装节能控制装置、系统末端加装温度控制装置、设置冷热回收装置等),改造后满足50%标准,比改造前建筑能耗降低一半。
政府办公建筑节能改造工作应由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牵头组织实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节能办配合。大型公建节能改造由产权单位组织实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节能办予以协调。在试点节能改造的基础上,制定《保定市政府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方案》,确定改造计划,从今年起,每年在全市范围内选择一批节能潜力较大的建筑进行节能改造,分期分批实施。
强化调查统计,建立监测平台做好基础工作
为进一步做好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和运行管理,保定市首先应严格按照国家和河北省相关要求,切实做好全市机关办公楼和大型公共建筑的房屋信息和用电、用热、用水、用气等能耗信息调查统计,在能耗统计的基础上,建立全市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数据库,建立能耗统计报表制度,为下一步开展办公楼和公共建筑节能运行管理和节能改造摸清底数,提供准确、详实的数据,为实施能源审计和能效公示创造好基础条件。
此外,要建立节能监测平台,推广节能监测。在总结和吸纳省内试点城市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包括机构设置、人员组成、资金筹集、设备购置、监测装置安装等内容的能耗监测平台建设计划,建立与国家、省联网的能耗监测平台,为实现能耗实时动态监测创造条件。大力推广节能监测,实现系统的对建筑内用能监测、统计和分析,发现能耗症结,对症进行节能改造和管理。
健全监管体系,规范用能行为加强节能管理
根据国家和河北省的相关要求,制定《保定市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监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建立健全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能耗统计、能源审计、能效公示、用能定额标准及超定额耗能加价、能耗实时动态监测、节能改造等制度,建立起保定市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并强化监督管理,通过规范用能行为、优化设备运行、安装调节装置、建立健全运行管理制度等,促进全市高耗能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运行和节能改造,力争“十二五”期间总能耗下降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