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标门”持续升温 格力再诉财政局

2010年01月13 00:00:00 来源:中国制冷空调技术网

格力“废标案”有了新动向。有消息称,广州格力空调销售公司起诉广州财政局采购行政复议不合理一案,已在1月9日将《行政上诉状》通过特快专递的形式寄给广州市中级法院,请求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被上诉人依然为原审被告的广州市财政局。1月11日下午,记者致电格力公司相关负责部门询问此事,截至记者发稿时间,未得到答复。

事件源于2009年,格力公司在广州番禹中心医院空调采购项目投标中,报价1707万元的广州格力败给了报价2151万元的广东省石油化工建设集团公司。败下阵来的原因是投标文件未满足招标方案实质性需求。之后,格力向广州财政局进行的两次行政复议均以失败告终。去年12月31日,格力状告广州市财政局因“广州市财政局不是适格被告”为由被驳回,广州天河区法院表示格力真正要起诉的对象应该是“番禺区财政局”,而并非“广州市财政局”。

广州格力空调方面认为,天河法院作出的“行政裁定认定无论是认定事实还是适用法律,均有悖于法。”并请求广州中院撤销天河法院作出的广州市财政局不是“废标案”“适格被告”的行政裁定,继续“依法受理、继续审理上诉人在原审中的诉讼请求”。

格力1月9日再次正式提起上诉。本次上诉仍将“广州财政局”定为该案的被告对象,格力公司代理律师谷辽海对媒体表示,“当初广州市财政局曾非常明确且非常肯定地认为,格力中央空调产品属于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和条件没有响应,格力公司的投标系无效投标行为。而番禺区财政局所邀请的第三次评标委员会没有对格力公司的投标文件作出无效或废标的处理决定。”

据了解,根据法律程序,上诉应该两三个月会有结果。东南大学法学院张马林律师表示,“格力的上诉仍存在被驳回的可能。程序上来说,格力公司是有上述的权利,但是否胜诉仍要看事件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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