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加强太阳能建筑一体化推广应用
日前,上海市发改委答复市人大代表书面意见中透露,上海市将建设一批特色太阳能园区,同时重点扩大太阳能热在新建中低层小区、公共公益单位、园区厂房的利用。
今年“两会”期间,市人大代表刘兴宗提交书面意见 《关于推进屋顶太阳建设的建议》。上海市发改委日前答复“解决采纳”。
目前正在编制的 《上海市新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提出支持光伏屋顶建设,积极示范光伏建筑一体化项目,结合智能电网发展户用光伏发电系统,结合新城建设鼓励大规模推广太阳能热利用等。
答复中透露,本市正在积极推进多个光伏发电示范项目,如张江高科技园区光伏发电项目等。目前,本市光伏发电装机已达20兆瓦,太阳能热利用在新建住宅中得到规模化示范应用,如三湘四季花城、临港新城配套商品房等,太阳能热水集热面积达350万平方米。
配套政策方面,市政府已经发布《关于促进上海新能源产业发展的若干规定》,市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部门先后制订并出台 《上海市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发展专项资金扶持办法》等,对符合条件的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示范项目给予一定政策支持。
2011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上海市建筑节能条例》中明确,鼓励开展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研究、示范和推广,新建有热水系统设计要求的公共建筑或者六层以下住宅建设单位应当统一设计并安装符合相关标准的太阳能热水系统。鼓励七层以上住宅设计并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
为了扩大太阳能热利用,按照城市建设规划和建筑规程要求,重点在新建中低层小区、公共公益单位、园区厂房等大规模应用太阳能供热系统,建设太阳能采暖和制冷示范工程,在郊区农村推广大阳能热利用。此外,推动光伏产业发展。支持建设太阳能电池核心装备研发制造基地,重点发展高效晶体硅大阳能电池、薄膜太阳能电池及其核心装备,探索新一代太阳能电池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