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级保温材料短缺引起开发商与业主纠纷升级
各地因保温材料导致的开发商与业主间的纠纷不断升级。北京“远洋一方”业主12月22日集体拒绝收房,主要原因之一是不满开发商在建设时使用的保温材料未达到A级标准,这意味着他们的房屋外墙保温材料无法达到不燃烧的性能。而这仅是近期多起类似纠纷之一。
所有房屋的保温材料都必须使用A级保温材料,是公安部在2011年3月发布的2011年65号文中的规定。65号文称,由于发生央视配楼、南京中环国际广场、上海胶州路教师公寓、济南奥体中心等多起严重火灾,要从严执行关于防火材料标准的规定。此前于2009年发布的公安部46号文中,仅规定外墙保温材料“宜为A级,但不得低于B级”。
事实上,由于2009年公安部规定中允许B级保温材料的使用,因此中国绝大多数2011年3月以前开工建设的楼盘都使用的是B级保温材料。A级和B级保温材料的显著差别在于可燃性,由于A级保温材料岩棉事实上是一种无机材料,因此能够完全达到不燃烧,这是B级的有机保温材料所不可能实现的。
过去石棉曾被作为一种防火性能好的保温材料,但20世纪后期因为其致癌性而停用。代替石棉的岩棉是岩石、矿石在2000度以内的高温熔炉熔化后以高大气压强吹成的纤维组成,具有不燃、不霉、不蛀的特质。也由于其生产成本较高,在中国一直没有推广,中国的岩棉产能一直比较低。
当代置业集团副总裁、总工程师陈音在接受财新采访时说,禁止使用B级的保温材料给建筑行业带来了很大的困难。当时当代集团正在施工的五星级酒店都在使用一种有机材料做外墙保温,新规定一出后采购部四处采购,岩棉的价格成倍上涨但都仍然很难买到。陈音说,如果所有的楼都要用A级的保温材料,全国的岩棉产量还满足不了一个北京市的需要。
陈音同时介绍,实际上欧洲目前主流的保温材料仍然是有机材料。但由于欧洲的住宅大多是独栋或者多层,所以对防火性能的要求不如中国高。“中国的房子动不动就是100米,150米”这是和发达国家一个很大的不同,国际上的趋势,是对高层建筑使用可燃的保温材料都有许多限制。中国的高层建筑建设,也确实应该提升防火安全的标准。
目前几乎所有使用B级保温材料的开发商都认为,自己的房屋是在2011年3月新规出台之前开始建设,符合当时公安部的消防要求。而有的在2011年3月之后仍然使用有机材料进行外墙保温的企业,也确实面临A级保温材料严重短缺的市场局面。
开发商不愿意买,或者买不到A级保温材料,使得公安部65号文的执行效果大打折扣。各地业主纷纷向开发商维权,要求更换保温材料的事例比比皆是。河北新乐雅荷春天、青岛凤凰金岸等楼盘都曝出因使用B级保温材料而面临业主维权的事件。而北京通州的金隅花石匠小区业主,更因为不满开发商使用B2级的可燃材料做房屋外墙保温,到通州区法院起诉开发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