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起将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2013年1月1日,国务院办公厅以国办发 〔2013〕1号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制订的《绿色建筑行动方案》。该《行动方案》分充分认识开展绿色建筑行动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基本原则,重点任务,保障措施4部分。
为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方案》要求加快实施“节能暖房”工程、积极推动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开展夏热冬冷和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节能改造试点、创新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机制等。中国还将开展城镇供热系统改造,提高热源效率和管网保温性能;因地制宜推广高效锅炉、工业废热利用等供热技术。
为完成“十二五”期间新建绿色建筑10亿平方米,2015年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的比例达到20%的目标,我国将切实抓好新建建筑节能工作。《方案》从科学规划城乡建设、发展城镇绿色建筑、建设绿色农房、落实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4个方面提出了任务。
为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方案》要求积极推动太阳能、浅层地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上的应用,开展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地区示范,推动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集中连片推广。《方案》还明确了加强公共建筑节能管理、加快绿色建筑相关技术研发推广、大力发展绿色建材、推动建筑工业化、严格建筑拆除管理、推进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重点任务。
按照现有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绿色建筑分为一星、二星和三星3个级别,《方案》提到的绿色建筑指达到一星级及以上的建筑。据测算,一星级绿色建筑每平方米约需新增成本50元左右,占建设总成本的比例很低。
《方案》提出,政府投资建筑,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省会城市的保障性住房,以及单体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大型公共建筑,自2014年起要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