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政府机构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模式
2011年06月01 00:00:00 来源:中国制冷空调技术网
日前,深圳市政府五届三十二次常务会议,会议原则通过了《深圳市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会议指出,今后凡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都要纳入节能管理。公共机构在节能减排方面要率先垂范,有条件的机构要大力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切实降低能耗,加快建设“低碳政府”。
公共机构应下班前半小时关闭空调
《办法》规定,各级公共机构应当建立能源消费的统计台账,至少每年报送一次。《规定》对关灯、关空调等日常小事作出规定,要求各公共机构减少空调用电,夏季空调温度设置不得低于26度,下班前半小时提前关闭空调;严格控制建筑物外部照明及装饰用照明,除重大节日或特殊情况,夜间不允许开灯亮化办公区域的景观照明;减少办公设备电耗和待机能耗,电梯系统应实行智能化控制;加强用水设备的维护管理,杜绝水龙头跑冒滴漏造成“长流水”现象。
为加强公务车辆的节油管理,《办法》提出严格控制公务车辆数量,新购公务用车优先选购节能环保型和清洁能源型车辆,严控高油耗公务车的购置;推行一车一卡制度,公务车辆统一实行定点维修、定点保险、定点加油,推行专卡专用的智能IC卡加油制度,严格执行公务车百公里耗油分类控制标准。
根据该《办法》,市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将会同相关部门定期对重点用能单位进行能源审计。各单位的节能考评结果将予以公示或通报,同时接受社会公众的举报。年度节能考核不达标的单位,将被限期整改,逾期未改还将追究行政责任,并由财政部门按当年全市节能规划目标相应减少该单位下一年度的能耗核拨财政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