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加强对集中空调系统清洗的监测
“公共场所室内空间有限而人员流动频繁,使其传播疾病的风险增大。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一旦被病原体污染后,可能造成空气传播性疾病的传播”,胡伟青认为,政府应高度重视,出台相关条例或规章,采取一定的强制性措施。
胡伟青说,虽然国家对中央空调卫生管理有出台相关规定,但由于各地气候等具体情况不一,规定的比较宽泛。厦门有自己的立法权,当务之及应依据国家颁布的《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等,尽快出台具有可操作性的法规执行细则,切实解决执行力缺乏问题;根据国家规定制定适合我市气候和地理环境的集中空调设备清洗消毒标准,对造成室内空气污染的各个环节做出明确具体的规定,并规范室内空气质量的监控与管理措施。
“就像北京在奥运期间,上海在世博会期间出台了强制‘清洁令’”,胡伟青说,厦门每年也都有9·8、台交会等盛会,也可出台强制“清洁令”。对未达到卫生标准的,不给予新办、延续、换发卫生许可证,并在主要媒体上予以公布。对因拒绝清洗或不按规范清洗,引发传染病传播的,将依法追究集中空调所有者或者管理者的法律责任。
提案也建议,政府部门要指定卫生、环保等部门分工协作,提高监管力度,建立定期监测制度,负责监管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清洗、消毒工作。对大型公共场所进行强制性空气质量监测,保证足够的洁净空气量、新风量和换气次数,向空气质量合格的单位颁发“空气质量达标证书”,实行空气质量挂牌预告制度。
提案还建议,要加强对清洗行业的管理和指导,通过市场竞争和不断改进技术等措施降低清洗成本。同时清洗工作要纳入空调系统总体管理体系,将集中空调清洗消毒费用纳入物业管理预算,统筹考虑健康与节能的关系,确保集中空调系统能够安全、健康、节能运行,保障公共场所的卫生安全和消费者的身心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