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要求各地开展六方面工作 推进供热改革
“地方财政支持力度够不够,决定了改造进度快不快。” 住建部城建司司长陆克华此前表示。目前,在北方采暖省区中,只有山西省和内蒙古自治区出台了省级财政和中央财政1∶1配套的财政奖励政策,多数省级财政部门财政支持力度不足,甚至不予支持,许多省市仅依赖中央财政奖励资金推动工作,难度较大。
在监管方面,尽管新建建筑在设计阶段基本能够按照供热计量的要求进行设计,但是施工阶段预留安装位置不到位或安装质量低劣的计量装置等现象仍非常严重。
加强监管
“下一阶段,住建部会通过加强监管的方式推动供热改革。”住建部城建司一位工作人员表示。
首先是大力推行按用热量计价收费,从2010年开始,北方采暖地区新竣工建筑及完成供热计量改造的既有居住建筑,全面取消以面积计价收费方式,全部实行按用热量计价收费方式。用两年时间,全部完成既有大型公共建筑供热计量改造并实行按用热量计价收费。对于已经安装了供热计量装置的建筑,要坚决取消按面积计价,严格实行计量收费。
其次是完善供热计量监管体制,切实加强新建建筑供热计量工程监管,制定供热单位选型、购置、维护管理供热计量器具的实施细则,建立计量装置安装与计量收费衔接机制。对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没有同步改造的,不予通过验收备案,不予拨付中央奖励资金。
第三是加强供热计量产品质量监管,各级供热主管部门要配合质量监督部门做好供热计量产品质量监管,建立企业监管档案,依法强化供热计量器具型式批准和制造许可监管,开展供热计量器具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第四是加强检查和督促。住建部将实行供热计量改革进展公开制度,定期公开各省市供热计量进展情况。对推进不力的省市,将给予通报批评。对已获得中国人居环境奖、国家园林城市等荣誉的北方采暖城市,如果住宅供热计量收费面积占集中供热总面积的比例低于25%的,将被要求限期整改。
“北方供暖节能潜力很大,要不断总结经验,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大工作力度,加快推进北方采暖地区的供热计量收费改革。”华建敏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