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国博弈:中美新能源之竞合
2011年1月,在中国贸易代表团访美之行中,中美在新能源领域达成的一系列合作,成为外界关注的焦点。此间,中美两国政府与企业签署了多项协议,总额逾230亿美元,其中仅清洁能源领域就超过200亿美元,范围涉及核电、风电、太阳能、水电、智能电网等多个领域。
“中美新能源合作空间巨大,并且在推动各自经济发展和改善环境方面都有极大好处。”近日,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副理事长赵玉文对本报记者表示,新兴可再生能源是世界关注的焦点,也是社会转型的关键,中美双方应当共同促进这一市场的发展。赵玉文参加了第二届中美清洁能源务实合作战略论坛,这也是此次中国贸易代表团访美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新能源领域,中美双方的合作,已经开始从框架性协议进入到具体项目。”厦门大学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向本报记者表示,一系列具体项目的签订,标志着中美新能源合作开始正式进入实质性领域。
不过,在看好中美在新能源领域合作前景的同时,不可否认的是,在这一战略领域,中美亦是直接的竞争对手。作为全球最大的两个能源消费国,在全球新能源市场谋求话语权,对于中美两国来说,均具有极其重大的战略意义。
近日,上海国际问题研究院副研究员于宏源撰文称,“我们仍需要清醒地认识到,随着美国政府把中国看成最强劲的经济竞争对手,随着中国在新能源领域日益领跑世界,中美新能源领域的合作潜力可能有限,新能源可能成为未来双方竞争和冲突的新领域”,“美国不会容忍中国在新能源革命中领跑世界,它势必从战略、贸易和技术标准等方面对中国的新能源发展进行遏制。”
而美国的新能源战略,最终将在那些进军中国市场的美国新能源企业身上现实地逐一体现。在中美新能源合作大幕即将拉开之前,从已经深入中国市场的美国光伏巨头First Solar身上,我们可以看到它在中国市场的野心和困顿。
新能源大单背后
中美签订新能源合作大单,一个不可忽视的背景是,2010年10月,美国政府曾发动了一场针对中国清洁能源产业的301贸易反垄断调查。
当时,美国钢铁工人联合会称,中国政府为其风能、太阳能、电池及节能汽车等产品提供了不公平的支持,导致美国相关企业的利益受到损害、美国的贸易逆差增大、美国在此类行业的就业机会减少。
美国钢铁工人联合会列举的中国“违规”罪状包括“出口限制、歧视外国公司”,以及“商品进口要求技术转让、补贴国内公司”等等。美方还称,中国政府自2007年起对光伏产业实施了多个扶持政策,中国政府还给电池生产企业提供了很广泛的支持,包括津贴、减税、优惠贷款、土地及其他补贴。
显然,随着中国经济实力的日益增强,一个副作用便是贸易争端日益增加。商务部副部长钟山在近期召开的2011年全国贸促工作会议上表示,2010年全年中国遭遇贸易摩擦64起,涉案金额约70亿美元。
而大规模商业采购,或许被视为国际贸易争端的缓冲剂。此前两个月,中国签署的经贸大单就已经近千亿美元。
2010年12月15日至19日,中国与印度和巴基斯坦大约签署了45项总价值超过200亿美元的协议,涉及电力和医药等领域。2011年1月4日至12日,中国与西班牙、德国、英国分别签署了75亿美元、87亿美元、47亿美元的经贸协议。
在赵玉文看来,在某种意义上,中美新能源合作,亦可视为缓解中美贸易争端的重要手段,“在第二届中美清洁 能源务实合作战略论坛上,签订的主要是对美国新能源的投资协议。”公开资料显示,在中国贸易代表团访美期间,中美签订了超过200亿美元的新能源合作协议。
“新能源虽然总体量不大,但却是引起广泛关注并且可以实现双赢的合作领域。”林伯强称,对于美国而言,中国有世界最大风能市场,而且太阳能市场也极具潜力,因此,中美合作能给美国新能源厂商带来大量的订单和利润,而对于中国而言,美国有世界最先进的新能源技术,因此,中美合作能快速提升中国新能源产业的技术水平。
奥巴马的“国策”
早在2009年9月,奥巴马当选美国总统之初,其便将“新能源战略”提升至了美国国策的高度。
奥巴马上任后,在国会发表首次演讲时,就呼吁加强对清洁能源的投资,并重申将在3年内使美国的新能源产量翻一番。当时,奥巴马称,要想使美国的经济真正转型、维护美国的国家安全并使地球免遭气候变化之苦,生产清洁的可再生能源势在必行,掌握新能源的国家将领导21世纪。
而在奥巴马政府公布的预算中,风能、太阳能、生物燃料以及清洁煤技术等每年将从中获得150亿美元的投资,10年共计1500亿美元。
当时,奥巴马的新能源战略更多的被视为美国政府振兴经济、低于全球金融危机之举。但在于宏源看来,美国政府寄望于通过新能源战略,“维持其全球经济领袖的地位”,“发展低碳核心竞争力、新能源和低碳经济,对美国未来经济竞争力和国际地位影响重大。美国推动气候变化和绿色壁垒可以保护其竞争力,同时削弱中国等竞争对手的竞争力”。
于宏源指出,“奥巴马政府通过绿色新政建设清洁能源结构和减少石油依赖,强调将技术作为应对气候变化的主要途径,采取‘限额与交易’等减缓行动,加强低碳能源技术的研发和推广,强化包括生物燃料、风能、太阳能、氢能、碳捕集和封存等新能源及核能利用带来的长期机遇和竞争力。”
在他看来,美国之所以在2010年10月对中国的清洁能源行业进行301贸易反垄断调查,一个重要的原因是,“2010年,美国对太阳能的需求增长了41%,但美国本土产量只增加7%,而中国出口到美国的太阳能电池却实现了翻番”,并且,“4家美国主要生产商损失了580个就业岗位”,“正因如此,奥巴马政府开始推动边界碳关税协调,刻意把中国出口与美国的失业率联系起来,对包括中国清洁能源行业采取各种贸易保护措施”。
全方位进军中国
目前,中国是仅次于美国的全球第二大能源消费国。2010年,中国有10%的能源消耗来自可再生能源,而2020年,这一比例可能将达到15%。对于试图主导全球能源新秩序的美国来说,中国市场显然是最重要的海外市场。更何况,中国还可能是其最主要的新能源竞争对手。
“在新能源领域,美国什么都想卖给中国。”林伯强称,美国极其渴望在中国新能源市场占有一席之地,而在合作方式上,“美国最希望通过做项目来卖产品和技术”。
公开资料显示,目前,美国已经是中国最主要的新能源设备供应商,以美国太阳能设备供应商GTsolart应用材料为例,其绝大部分订单来自中国,而且,中国也是美国太阳能级多晶硅的主要采购商。
而在风电领域,美国通用电气2005年向中国出口的风机达8万千瓦,2009年,美国通用电气公司向中国出口的风机达34万千瓦,增加了四倍。在这5年 间,美国累计向中国出口113万千瓦风机,而中国仅向美国出口了3台风机,不到1万千瓦。
不过,在新能源产品领域,中国企业正在迅速追赶。目前,风电设备的国产化已基本完成,并开始大举出口,而在太阳能领域,赵玉文称,中国现已基本可提供全套太阳能生产设备,制约中国太阳能产业发展的太阳能电池原材料多晶硅,也实现从无到有,现已占据中国市场的半壁江山。
“只要掌握了技术,中国企业就能快速打败国外企业,占领市场。”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新能源产业人士称,中国新能源产业与中国其它产业类似,“模仿复制能力特别强,中国需要的是技术”。
虽然海外企业严控技术外流,但中国新能源技术的快速发展,已让它们的国际竞争对手不得不改变策略。林伯强看来,随着中国新能源企业的快速崛起,国外企业比较现实的方式是把技术卖一个好价钱,“单纯的技术转让,收益不佳,比较好的方式是,以技术入股合资企业,组建合资企业,然后从中国市场的快速发展中获得持续的高收益”。
事实上,这种模式目前正在日益成为主流。比如,全球最大风能电机生产商之一Vestas、GE等,都在中国设立了合资企业。
First Solar的野心
“当然,美国新能源企业最希望的,还是能直接接触终端市场,做项目,即建设新能源项目,但现在,这样做基本赚不到钱。”林伯强称。
通过直接兴建太阳能发电站,美国新能源企业将能够将其整条产业链引入中国市场。不过,这种项目,也最能反映美国新能源厂商在中国的机遇与困顿。
谈到大型新能源项目,最为著名的莫过于美国太阳能厂商First Solar准备在内蒙古鄂尔多斯建设的全球最大的光伏电站项目。公开资料显示,鄂尔多斯日照时间非常长,每年平均有3000到3200小时之多,年照射量也高达140至160千瓦/平方米,被称为中国太阳能的“新金三角”。
2009年9月,世界按产能计最大的太阳能电池生产商First Solar宣布,将在鄂尔多斯沙漠中建设2GW级(200万千瓦)大型太阳能发电厂,并与中方签订了相关备忘录。
据First Solar提供的资料显示,整个项目分为四期进行,其中第一期30MW,于2010年6月1日开始建设,并在条件许可的条件下尽快完成,二期、三期分别是100MW和870MW,计划于2014年建成,并将于2019年建成第四期1GW。
据赵玉文统计,2009年中国太阳能电池的产量为4GW左右,这个电站所需的太阳能电池,将相当于2009年中国太阳能电池产量的一半。
更为重要的是,中国目前虽然是全球最大的太阳能电池产地,但与其相比,国内的太阳能发电能力,却微乎其微。2010年,国内太阳能发电累计装机容量仅为70万千瓦,而2011年的目标也不过120万千瓦。也就是说,如果First Solar最终完成这一项目,其发电能力将相当于2010年中国已有发电能力的接近3倍。
不过,中国国内的太阳能电池生产商,可能并不会从鄂尔多斯项目中获得多少机会。因为,First Solar本身就是全球最大的太阳能电池生产商之一。
在与中国政府签订的备忘录中,First Solar还承诺将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考查在鄂尔多斯投资设厂生产太阳能电池的可行性。First Solar首席执行官迈克·埃亨(Mike Ahearn)称,“公司兴建这一项目,在于看到中国政府实施了积极的能源政策,此外公司也对 太阳能发电成本控制有信心,并计划在中国拓展供应链,以满足薄膜太阳能光伏模块的生产和回收利用”。
更为重要的是,First Solar还有望通过这一项目在中国确立一个全新的技术标准。与国内太阳能电池生产商普遍生产的“多晶硅电池”不同,First Solar的核心技术是“碲化镉薄膜电池”。目前,它是全球最重要的碲化镉薄膜光伏模块制造商,与传统的晶硅技术相比,使用碲化镉专利技术的太阳能电池发电量更大,并拥有更低廉的生产成本。
显而易见,First Solar的目标是,将整个“光伏产业链”引入中国市场。在该项目公布后,First Solar的股价从9月8日的134.64美元上涨到了10月20日的156美元。
令人艳羡的机会?
至少在当时,First Solar能够在中国兴建全球最大的太阳能电站,曾经被外界视为是一个令人艳羡的机会。
从这一项目最初的设想来看,First Solar似乎找到了一个中美新能源电站项目合作的多赢共同点。“无论是地方政府还是First Solar,都可以从这个项目中获得极大收益。”一位接近这一项目的人士称,据测算,这一项目的总投资额将达到40亿到60亿美元,内蒙古及鄂尔多斯政府可以从项目建设中获得可观的GDP,更何况,First Solar还准备在鄂尔多斯新建一个太阳能电池生产基地。
而对于First Solar自身来说,其将提供该电站所需的电池片,也就是为它自己在中国第一家的工厂找到一个稳定的客户。并且,“这也是一个极好的广告,在中国这个极有前景的太阳能市场建了一个世界最大的太阳能电站”,将帮助它“紧紧抓住中国这个新能源发展最为迅速的市场”。
事实上,在当时看来,First Solar的机会是如此令人艳慕。2009年8月,中国刚刚结束第一次敦煌市10MW(1万千瓦)太阳能项目的招标,当时,新建太阳能电站项目还处在严控阶段,而规模高达2GW(200万千瓦)的项目,更是前所未有。当时,甚至有知情人士称,“这一项目不是通过公开招标,而是通过特殊渠道进入中国的”。
2009年11月,First Solar与鄂尔多斯政府正式举行合作框架协议签字仪式,并再次确认,鄂尔多斯电站第一阶段30MW项目将于2010年6月1日开建。
中国市场的门槛
但时至今日,First Solar的鄂尔多斯2GW项目,进展得并不顺利。至2010年9月,鄂尔多斯项目的第一期才获得前期可行性研究的许可,而按First Solar公布的计划,2010年6月1日应开始建设。
知情人士称,阻碍鄂尔多斯2GW项目的关键是上网电价,“First Solar一直无法获得满意的上网电价”。
在电站建设运营中,出售电力给电网是电站最为重要的收入来源,而所谓的“上网电价”是指,太阳能发电站以一个特定价格,将电力出售给电网,对于电站来说,较高的上网电价是项目取得经济效益的关键。不过,与传统的火力、水力和核能发电相比,目前,太阳能发电的成本要高出许多,在市场上并无竞争力,其间的差价需要政府进行补贴。所以,能够获得多少补贴,是国内光伏电站项目能否盈利 的关键。
政府补贴方式有多种,如建设补贴、产品补贴、电价补贴等,但在全世界较为主流的是电价补贴,即规定一个太阳能、风能电力上网电价,政府补贴水力发电、火力发电与太阳能、风能发电之差的差价。
比如一个地区主要的火电上网价格为0.5元/千瓦时,而太阳能电力上网电价为1.5元/千瓦时,即太阳能电站每发一千瓦时电力,国家向它补贴1元,电网支付0.5元。
在2009年8月的新闻稿件中,First Solar即称,鄂尔多斯的2GW项目将获得政府补贴的上网电价。迈克·埃亨也称,政府电价补贴是打开光伏电站市场并与传统电源竞争的必要手段。
不过,“First Solar原来以为,在政府的支持下,可以解决这个美国新能源企业在中国投资的最大问题,但现在看来还是很难。”上述知情人士称。
目前,与风力发电已经明确上网电价不同,中国太阳能发电的上网电价的确定,还在探索过程之中,具体方式为,通过对太阳能电站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竞价,希望通过市场公开竞价确定太阳能电站上网电价。
2009年7月,发改委主持的第一次太阳能电站甘肃省敦煌市10MW太阳能项目招标落下帷幕,由江苏百世德太阳能高科技有限公司、中广核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中广核”)以及比利时太阳能开发商Enfinity联合中标,中标的上网电价为1.09元/千瓦时。
不过,在First Solar看来,这个价格是不可接受的。上述知情人士称,鄂尔多斯项目要求1.8-2元/千瓦时的上网电价,但国家发改委认为,只能按此前敦煌太阳能项目招标电价1.09元/千瓦时给予批准。
事实上,在敦煌项目招标价公布后,国内不少光伏企业人士均认为“招标价格太低”,中国太阳能电池按产量计最大的生产商无锡尚德电力CEO施正荣就认为,中国太阳能电站项目没法做,“起码民营企业做不了”。
当上述知情人士称,发改委认为,如果敦煌项目1.09元/千瓦时可以做,那鄂尔多斯项目也应该可以做,而First Solar要求的与敦煌项目近一倍差距的上网电价,令鄂尔多斯项目陷入困境。
并且,可能让First Solar更为惊异的是,2010年9月,发改委公布的第二轮总共280MW的多个光伏电站特许权项目招标结果显示,内蒙古国电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分别以0.8847元/千瓦时和0.8444元/千瓦时的上网电价,中标了内蒙古阿拉善和巴彦淖尔项目。
这位知情人士称,在第二轮招标之后,发改委认为,鄂尔多斯的项目也只能给予接近阿拉善和巴彦淖尔项目的上网电价,而且,“未来的招标上网电价可能更低”。
与国企的合作
“First Solar看懂了一些地方,但它没想到中国市场如此复杂。”上述知情人士认为,而2011年First Solar与中广核的合作,或许意味着它开始真正摸懂中国市场的门道。
当这家美国光伏巨头试图将整个产业链引入中国市场,并在中国直接运营太阳能电站时,它遭遇了来自中国企业特别是中国国有企业的有力竞争。最终,它转向了与中国国企合作。
2011年1月5日,就鄂尔多斯项目第一阶段的30MW项目,First Solar与中广核旗下中广核太阳能开发有限公司签订谅解备忘录,中广核成为鄂尔多斯项目第一阶段30MW项目的建设者、拥有者和运 营方。而First Solar则退居二线,成为中广核的供应商,主要提供太阳能电池组件。
First Solar总裁宋博思 (Bruce Sohn)改口称,其在欧洲和北美的类似项目,也都是由其它的公司进行建设和运营,而与中广核的合作,实际上是其在世界其他地方典型做法的延伸。
“与国有企业合作,将是国外新能源企业进入中国的主要方式。”林伯强称,此前出于保护自有技术等考虑,国外新能源企业希望在中国独立开展业务,但“这种模式风险很大,往往非常容易失败,在现实运作中也是越来越少了。选择有实力的国有企业进行合作、合资,将是主要潮流”。
“上网电价太低,国有企业拥有特殊的资源可以做(电站),但民营企业不行。”此前,施正荣公开称,低价竞标光伏项目的国有企业,表面是亏的,但深层次可能是获利的,而“民营企业没有这样的获利能力”。
而对于中国的国有能源企业来说,进军新能源,账面收益并不是唯一的考虑因素。事实上,对它们来说,拥有一定比例的新能源资产,是一个刚性需求。
根据2007年发布的《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到2010年和2020年,对权益发电装机总容量超过500万千瓦的投资者,所拥有的非水电可再生能源发电权益装机总容量应分别达到其权益发电装机总容量的3%和8%以上。
由于达不到目标将会受到处罚,所以,国有电力企业作为国内主要电力投资者纷纷投资非水电可再生能源,而这一定程度上,造成国有电力企业低价围猎新能源项目。
“目前,无论是国内的风能电站还是太阳能电站,中标的主要还是国有企业。”林伯强称,在现行中国电力市场定价体系里,民企和外企,尚无法从新能源电站的定价中获得足够的收益。
而在洞悉了中国新能源市场的这一玄机之后,First Solar 或许将找到一条新的道路。“国外新能源企业通过与国有企业进行合作合资,在国企中标后,利用中标企业的合作关系向中标项目出售设备,从而赚取稳定的收益。”
虽然,这与First Solar最初的期待尚有差距,不过,这家美国新能源企业仍有望实现其最为重要的目标:从中国的新能源扶持政策中分一杯羹,在保证稳定收益的前提下,扩大市场份额,并逐步推广其技术标准。
电力体制困扰
“中美应共同促进,各自启动光伏市场。”赵玉文称,中国光伏市场已成为制约中国光伏产业发展的最大阻碍。据能源局的数据,虽然我国已经是世界上最大的光伏组件生产国,但其80%以上的市场均在国外。
中国为推动光伏市场的发展,正在进行两方面的努力,一直是补贴上网电价,比如光伏并网发电特许权项目招标,另一是一次性补贴光伏系统建设,比如,金太阳及建筑一体化工程。
在上海市太阳能学会理事长崔容强看来,国内光伏并网发电特许权招标,并不是解决国内光伏市场的办法,关键还是要树立“标杆并网电价”,国内可以参照国外光伏并网的成熟标准,“更复杂的风电都能出台标杆电价,光伏应该更容易”。
不过,即使在设立标杆电价的风能领域,虽然据国家能源局统计风电装机量当年新增1600万千瓦,风电装机总容量达4182.7万千瓦,跃居全球第一,但弃风现象却时有发生,最著名的莫过于,“风电三峡”之一的内蒙古,据《人民日报》报道,在夜晚用电低谷期,因电力无法消化,约80% 的风机不得不弃风停转。
而相对于传统电力,太阳能、风能等新能源,受环境因素影响较大,比如,太阳能必须在白天有阳光时才能发电,风能则需要风力才能发电,并且发电强度受光照、风力强度影响。
前述了解鄂尔多斯项目的人士还称,电网调配能力的限制,也阻碍了中国新能源的发展。在他看来,国外新能源发展较好的国家,如德国,无论是谁都可以安装新能源发电设备,并就近上网。
但在中国,新能源并网一直是一个难题,上海电力(4.07,0.05,1.24%)学院太阳能研究所所长赵春江遭遇的“双向收费”问题,便是一个典型的案例。赵春江在自家屋顶上安装3kW的光伏发电装置,但当其将富余电力向其家庭所连接的电网输电时,其所装电表却显示正在用电,即无论是用电还是输电,电表均看做用电。
前述知情人士称,目前,新能源发电采取“集中发电、远距离输电”的传统电力模式,这反而增加了其不稳定性——“电力强弱差被放大”,“新能源应是分布式能源,通过强大的电网减少甚至消除新能源的不稳定性,从而实现大规模部署,并最终快速降低产品制造与应用成本,实现平价上网”,但是,“现在的电力体系中,电网的单位资产输电量并不是核心指标,因此,电网也就没有动力去推动分布式能源的发展”。
并且,根据《可再生能源法》,“建设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项目,应当依照法律和国务院的规定取得行政许可或者报送备案”。而上网电价均由国家确定,在此情况下,或许正如林伯强所言,“在现有电力市场体系下,美国新能源企业与国有电力企业合作将是最好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