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源热泵集中供热BOT合同金额再创新纪录
近日,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盾安环境)发布公告,其控股子公司盾安(天津)节能系统有限公司6月13日与山东省庆云县人民政府签订了《山东省庆云县可再生能源供热合同》,投资额高达11.2亿元,这一金额创下了国内采用地源热泵技术进行BOT供热模式的合同金额新纪录。
此前,国内最大的利用地源热泵技术采用BOT模式进行集中供热的合同由盾安环境的子公司——太原炬能再生能源供热有限公司于今年1月13日与山西省平定县人民政府签订的《平定县可再生能源集中供热(冷)项目合同》创下,其合同总投资额为10亿元。本次盾安环境与山东庆云县政府签署的可再生能源供热合同则突破了以上合同纪录。
按照合同,盾安(天津)节能将在山东省庆云县内利用城市污水源和地热井余热及其他可再生能源提供供热总面积达到1000万平方米,其中2011年需解决供热缺口约200万平方米,同时每年新增供热面积约为160万平方米。山东省庆云县人民政府确认盾安(天津)节能可通过BT、BOT、BOO等多种模式建设可再生能源供热系统,若采用BOT、BOO合同模式,该合同特许经营期将不少于30年的独家经营权利。
BOT是英文Build-Operate-Transfer的缩写,包括建设—经营—转让三个过程,是指政府通过契约授予私营企业(包括外国企业)以一定期限的特许专营权,许可其融资建设和经营特定的公用基础设施,并准许其通过向用户收取费用或出售产品以清偿贷款,回收投资并赚取利润;特许权期限届满时,该基础设施无偿移交给政府。目前这一模式主要运用在大型基建项目中。
据消息人士指出,《山东省庆云县可再生能源供热合同》已经是盾安环境今年第三个采用地源热泵等可再生能源进行BOT集中供热模式并且金额过亿的合同。6月8日,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的董事会公告称,盾安环境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盾安(天津)节能系统有限公司与天津市宁河县人民政府签订了《合作框架协议》,《协议》规定盾安(天津)节能在地处天津市区东北部与河北唐山市相邻的宁河县城及周边地区投资建设再生能源供热(冷)系统,建设总规模不低于500万平方米,协议总投资额不少于5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