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将推行建筑四步节能标准 再降供热负荷30%
人民网·天津视窗6月27日电:记者从昨日(26日)召开的《天津市建筑节约能源条例》宣贯会上获悉,天津市自2005年推行居住建筑三步节能和公共建筑50%节能标准以来,累计建成三步节能居住建筑8800万平方米,使全市供热负荷下降15%以上,累计节约标煤280万吨。今年,天津市将逐步推行居住建筑四步节能标准,在三步节能基础上再降低供热负荷30%,同时研究公共建筑65%节能标准,提高公共建筑空调通风和采暖效率。
“十二五”期间,天津市将新增建筑面积1.25亿平方米,按照现行标准计算,还要新增600万吨标煤以上,建筑节能任务非常艰巨。天津市将多举措推广建筑节能,严格新建建筑节能标准,减少新增建筑用能;逐步实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减少非节能存量建筑的耗能;鼓励可再生能源应用,减少一次能源消耗,调整建筑用能结构;加强建筑用能分项计量和运行管理,提高建筑用能效率。通过实施严格的建筑节能监管,降低建筑单位面积能耗,为其他行业发展提供能源空间。
据介绍,“三步节能”就是建筑供暖能耗节能强制性标准的第三阶段,即要求新设计的采暖居住建筑能耗水平在1980-1981年天津当地通用设计能耗水平的基础上节约65%。第一阶段1988年强制执行,第二阶段2002年3月1日强制执行,将住宅能耗标准提高到每平方米20.5瓦,三步节能于2005年强制执行,标准则达到每平方米14.4瓦。天津市将推行的四步节能标准在三步节能的基础上,再节约一定的比例,实现降低供热负荷30%。此外,天津市将研究公共建筑65%节能标准,提高公共建筑空调通风和采暖效率。
据了解,天津市在对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上取得显著成效。如在红桥区桃花南里实施3万平方米大板楼节能改造,暖气、空调等能源消耗大大降低,不仅使大板楼变成了暖房子,还提升了房屋价值,深得市民欢迎。天津市已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1380万平方米,其中大板楼节能改造60万平方米,使近30万户居民受益。天津市将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程,到2013年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1200万平方米,供热系统改造2400万平方米,确保每个区县在“十二五”期间完成改造任务的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