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安装并利用太阳能系统供热成为趋势
2010年02月05 00:00:00 来源:中国制冷空调技术网
自2006年以来,前后相继已有28个省份/市及自治区就推广鼓励利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出台了相关的一些地方性规范及通知。
各地根据实际应用情况,在法规通知出台的同时,全面考虑了实际可推行的效果,所采取的推广措施显示出极大的不同,从用词上可见一二。有的地方是鼓励使用、有的地方是支持使用、有的则是采取强制措施,如辽宁规定“对应设计而未设计的,不得通过设计审查”。在这些规范中,最早响应国家《可再生能源法》的当属北京、上海、福建等地,但这三地在太阳能热水系统的推广中所出台的规范力量很小,所以在具体的执行当中效果也不甚明显,甚至被忽略了。
就太阳能热水系统规范的推行,在行业内引起轰动的当属江苏,因为它很全面,而且是第一次将行业内反复探讨的太阳能热水系统与建筑一体化的“四个统一”纳入规范文件,之后一直被广泛沿用。山东省,在太阳能热水系统的推行中,不但早有市内的推行规范,在2009年还具体规范到了县城,同时山东在太阳能热水系统推广应用中,政府的补贴力度也相当大,高达费用的50%,采取具体补贴措施的还有陕西。相对来说,尽管内蒙古、宁夏、新疆、甘肃等地太阳能资源丰富,但在太阳能热水系统推广应用中却反而慢了一拍,不见政府切实的推广措施。但内蒙古正在全力打造“新能源之都”,目前正发力于光伏产业,相信以太阳能热利用的优势,在“新能源之都”的打造中也会助一臂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