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武平县示范县 将推广浅层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
2010年12月03 00:00:00 来源:中国制冷空调技术网
记者从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福州市和武平县入选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09年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和示范县,共获得补助资金9800万元,示范期为两年。届时这两地将在新建建筑以及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中推广太阳能、浅层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应用示范面积393万平方米。
据了解,今年7月,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了关于组织申报可再生能源示范城市和示范县的通知,这是国家首次以城市和县为单位组织可再生能源应用示范申报。在今年福州市和武平县成功申报的基础上,泉州和永安也在积极为申报明年的国家可再生能源示范城市和示范县作准备。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林坚飞表示,这对加快福建省新能源与节能环保新兴产业的发展,推动可再生能源在城市建筑领域的大规模应用,以及在农村地区的示范推广,将起到积极的示范辐射作用,对引领和带动全省范围内的可再生能源利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