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规定机关办公楼空调控温不力将责令整改
2011年02月17 00:00:00 来源:中国制冷空调技术网
本报2月16日讯(记者 傅晓峰)机关办公楼与公共建筑空调温度超标将被责令整改。今天从省住建厅了解到,山东各地在今年空调系统正常运行期间展开专项检查。
省住建厅表示,各地应加强对辖区内机关办公建筑和公共建筑空调温度控制执行情况的管理,严格执行空调温度控制规定。对新建公共建筑空调系统设计、施工、验收、审查等阶段的监督检查也将进一步加强。
早在去年5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就要求室内公共场所夏季空调温度不能低于26℃,各地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酒店、商场、办公楼的节能情况进行了抽查。今年,山东将加大督查监管的力度,对不符合《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和《公共建筑室内温度控制管理办法》规定的将责令整改,并向社会公布检查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