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节能市场潜力巨大

2010年04月01 00:00:00 来源:中国制冷空调技术网

外商在中国建筑(4.34,0.00,0.00%)节能市场上抢占先机,正是说明中国建筑节能具有巨大的潜在市场活力

去年全球气候谈判把节能市场推向高潮,低碳经济、低碳生活、低碳行动,一个“低碳时代”迎面扑来。在全球经济加快迈向“低碳”时代的大背景下,中国也向着“低碳”进行着不断的尝试与努力,其间市场潜力巨大。

国外镜鉴

(一)美国全面推进建筑节能发展

早在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能源危机就促使美国政府开始制定并实施建筑物及家用电器的能源效率标准。这些年来,制定最低能耗标准的能耗产品品种越来越多,标准经过每3-5年的不断更新也越来越严格。而这些标准在不同的州有不同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加州、纽约等经济比较发达的州,建筑节能标准比联邦政府标准还要严格。比如,作为加州最主要的节能管理的政府机构,加州能源委员会(CEC)制定和实施了美国最严格的建筑物和家电的节能标准和标识体系,这些标准每隔几年(一般为3-5年)就更新一次,以充分考虑新技术的不断发展。美国的最低能效标准一般都以强制性的法律、法规的形式颁布执行。

除了推行强制的标准之外,美国政府还提倡自愿的节能标识。对于具有自愿性能耗标识的节能型产品,最为典型的是美国环保署(EPA)和美国能源部(DOE)联合推动的“能源之星”项目,获得“能源之星”标识的产品一般都超过该类产品相应的最低能源效率标准。这个标识从1998年开始实施,其主要对象是商用建筑。

经济激励是成功实施能效标准和标识、特别是“能源之星”标识的关键性配套政策措施。美国各级政府和公用事业(2352.855,0.00,0.00%)公司采取补贴、税收减免等激励措施,对增强公众节能意识、推广节能产品(包括建筑)取得了非常显著的效果。

(二)德国利用技术降低建筑耗能

德国能源匮乏,石油几乎100%进口,天然气80%进口。节约能源和保护环境是德国政府开发利用能源的一贯政策。由于纬度较高,德国冬季较长,建筑供暖耗能成为德国政府着力解决的一个关键领域。多年来,政府通过制定和改进建筑保温技术规范等措施,不断发掘建筑节能的潜力。

德国《能源节约法》于2002年2月生效,它取代了以往的《供暖保护法》和《供暖设备法》,制定了新建建筑的能耗新标准,规范了锅炉等供暖设备的节能技术指标和建筑材料的保暖性能等。《能源节约法》还鼓励企业和个人对老建筑进行现代化的节能技术改造,并实行强制报废措施。例如,法规规定,2006年年底前,在1978年10月1日前安装的约200万个采暖锅炉必须报废,由新型节能锅炉取代。在政府的推动下,天然气和太阳能等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近年来在住宅供暖市场上得到越来越普遍的应用。

在法定技术规范的基础上,德国政府还推出了各项节能资助项目,以促进法规的落实和普及。例如,在“现场咨询”资助项目中,政府在资金上鼓励个人和企业投资住宅节能领域。房屋所有者可以享受工程师的咨询服务,选择如何更经济实用地采取房屋节能措施,而大部分咨询费将由政府承担。另外,德国重建信贷初构还推出了“二氧化碳减排项”和新的“二氧化碳建筑改建项目”,对节能措施项目提供低息贷款。

(三)比利时节能环保推动建筑业

在比利时,节能、环保是新型建筑材料的发展趋势,也是保证建筑业持续发展的金科玉律。

首先,在比利时节能体现在众多方面,它包括采用新型建筑材料以达到节能的目的,还包括在建筑材料生产加工以及运输等过程中节约能源。

其次,建筑材料对环境的影响不但体现在建筑材料的加工方面,而且还体现在原材料开采和废料处理过程中。为减少建筑垃圾,比利时一直在进行提高建筑废料回收率的项目研究,如研发以可回收原材料代替传统原材料的新型建筑材料。如今,某些示范项目的建筑废料回收率已经达到75%。

中国背景

(一)建筑节能在中国发展的重要性

在中国,建筑节能即指在建筑中合理使用和有效利用能源,不断提高能源利用效率。近年来,建筑节能作为贯彻国家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大举措得到公众的更多关注。建筑节能在中国发展有其必要性:

首先,能源短缺对中国经济发展是根本性的制约因素。这其中建筑能耗的份额不可忽视。中国建筑能耗占全国总能耗的比例,到2008年左右已经达到27.5%,随着发展将快速上升到33%以上。中国建筑能耗水平是世界同类能耗平均数值的3-5倍,公共建筑能耗是普通居住建筑的10倍。按广义能耗统计,建筑 能耗约占国内全社会总能耗的42%左右,而且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水平的提高,最终会达到50%左右。

第二,建筑采暖用能也是大气污染的重要因素。在中国,几个大气污染指标如总悬浮物颗粒、降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都是北方城市高于南方城市,采暖期重于非采暖期。采暖期城市大气污染指标普遍超标,基本原因就是采暖燃煤排放的污染物。

此外,开展建筑节能,发展节能建筑,也是居民改善居住条件的迫切需要。由于节能建筑隔热隔冷的功能,舒适度不仅比非节能建筑有很大程度提高,而且在夏季还可以间接降低空调的使用费,节省大量的电能,冬季用于取暖的煤等资源也可以相应节省。

(二)国家大力支持发展建筑节能

面对中国发展建筑节能的重要形势,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的《中国能源综合发展战略与政策研究》报告中指出:未来20年,为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形势,将节能战略重点调整为:在继续推进工业节能的同时,尤其把建筑、交通作为节能的重点领域。我国自20世纪80年代开展建筑节能工作以来,取得了突出成绩,尤其近几年由于国家的重视和支持,一系列的政策法规纷纷出台,将建筑节能由起步阶段推到了全面发展阶段。

2007-2008年,国家相继出台了《绿色施工导则》、《关于加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实施细则》、《民用建筑节能条例》这五大具有开拓意义的新法律、法规,再一次证明了政府对节能工作的重视。它们标志着我国的建筑节能事业日益落到实处,走向纵深。

1、指导建筑工程施行绿色施工

2007年9月10日,《绿色施工导则》出台,这是建设部首次印发专门指向建筑施工阶段的节能导则。《绿色施工导则》是指导建筑工程施行绿色施工的导则,导则明确提出: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在保证质量、安全等基本要求的前提下,通过科学管理和技术进步,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减少对环境产生负面影响的施工活动,实现四节一环保(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环境保护)的目标。

2、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排出节能时间表

2007年10月23日,建设部与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不仅提出力争在“十一五”期末将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总能耗下降20%的总目标,还首次制定了一张具体到月份的工作时间表。

3、国家法律对建筑节能作出专门规定

2007年10月28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修改后的节能法明确规定:“节约资源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国家实施节约与开发并举、把节约放在首位的能源发展战略。”此前,国家出台的一系列与建筑节能相关的法规、条例、办法和标准,如《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民用建筑工程节能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等,对建筑节能的规定可谓屈指可数,没有能够妥善处理好建筑与节能之间的关系。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一次从国家法律的效力层面对建筑节能作了专门规定、对节能实施中的问题提出了解决办法。在这部法律中,“合理使用与节约能源”一章里用一个小节对建筑节能做了专项规定,涉及的相关法条达7条之多。

4、绿色建筑拥有权威评价标识

2007年11月15日,建设部科技发展促进中心印发《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实施细则》,并开始受理申请。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填补了我国绿色建筑评价的空白,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经过官方认可,对业主来说,具有极强的公信力。有了这个统一的绿色标识后,消费者就不会再被滥用节能牌的开发商“忽悠”了。

5、实施《民用建筑节能条例》,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我国民用建筑节能潜力巨大,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民用建筑节能工作。国务院领导对民用建筑节能工作曾多次作出批示,要求研究制定节能规划、措施和制度。2008年10月1日起,我国《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开始施行。按照条例的相关规定,新建建筑节能方面,新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的所有权人应当对建筑的能源利用效率进行测评和标识,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测评结果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应当安装、使用节能设备。

整体进展

(一)实施建筑节能专项检查,全国较圆满完成建筑节能工作

2007年12月16日至12月29日,建设部组成10个检查组对全国各省、自治区(西藏除外)、直辖市,5个计划单列市,26个省会(自治区首府)城市及26个地级城市的建筑节能总体推进情况和重要专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评价,抽查了610个工程建设 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和147个在建工程的施工现场。从检查结果看,我国各地围绕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建筑节能工作目标,突出工作重点,比较圆满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新建建筑执行节能标准情况成效明显

截至2007年10月份,全国城镇新建建筑在设计阶段执行节能标准的比例为97%,施工阶段执行节能标准的比例为71%,分别比2006年提高了1个百分点和17个百分点。据此估算,2007年1-10月份新建的节能建筑可形成500万吨标准煤的节能能力。

2、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作已经启动

财政部会同建设部提出利用中央财政资金对实施改造给予奖励的财政政策,2007年专门安排补助资金9亿元,用于对安装热计量装置的补助。部分地区已启动了相关能耗调查、制定改造计划等基础工作。天津、大连、青岛、银川、唐山等地已率先开展了一批既有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试点工作。

3、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规模化应用进展较快

2007年,中央财政共安排补助资金7亿多元,支持了三批212个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推广项目的实施。各地积极响应中央政策,通过制定规划、编制标准规范、研发技术产品、出台经济政策等手段,有效推动了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应用规模,截至2007年底,各地太阳能光热应用面积达7亿平方米,浅层地能应用面积近8000万平方米。

4、推广绿色建筑工作取得新进展

各地把推广绿色建筑作为促进建筑节能模式转变的重要抓手,结合地区实际,通过编制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组织绿色建筑示范工程、召开绿色建筑宣传会议等方式,不断加大绿色建筑的推广力度。

(二)落实建筑节能目标,采取推进措施

1、加强新建建筑节能工作。新建建筑将严格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同时,发展节能省地环保型建筑和绿色建筑;建立符合中国特点的节约型住宅建设和消费模式。

2、深化供热体制改革,对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建筑实施热计量及节能改造。认真落实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1.5亿平方米的工作任务。北方地区节能改造的内容主要是围护结构改造、计量改造、供热系统改造。

3、加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运行管理与改造,其主要工作内容为:能耗监测、能耗统计、能源审计、能效公示及制度建设。24个示范省市确保完成2008年年中能效公示任务,2008年下半年开始在全国范围内推广。

4、推进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规模化应用。其具体措施为,实施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推广项目,扩大示范效应;在农村地区大力推广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等;制定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关键技术设计指南、施工关键技术指南、关键设备可靠适用性评估标准等。

5、推广绿色建筑及低能耗示范。中国在“十一五”期间启动了“一百项绿色建筑示范工程与一百项低能耗建筑示范工程”(简称“双百工程”)的工作。通过“双百工程”的建设,形成一批以科技为先导、节能减排为重点、功能完善、特色鲜明、具有辐射带动作用的绿色建筑示范工程和低能耗建筑示范工程。

(三)加强新建建筑节能的全程监管

建设部为了加强对新建建筑的节能管理,从源头上遏制建筑能源过度消耗,对新建建筑节能全过程监管主要体现在6个环节:

1、在规划许可阶段,要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进行规划审查时,应当就设计方案是否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征求同级建设主管部门的意见;对于不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不予颁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在设计阶段,要求新建建筑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必须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

3、在建设阶段,建设单位不得要求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违反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施工;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及其注册执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

4、在竣工验收阶段,建设单位应当将民用建筑是否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作为查验的重要内容;对不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不得出具竣工验收合格报告。

5、在商品房销售阶段,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向购买人明示所售商品房的能源消耗指标、节能措施和保护要求、保温工程保修期等信息。

6、在使用保修阶段,明确规定施工单位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内,对发生质量问题的保温工程负有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技术发展

(一)外墙保温技术

20世纪90年代初,外墙保温技术开始在我国推广使用并表现出良好的保温和节能效果。其主要方法是在建筑物基层墙体的外侧设置保温层(一般为厚度6 0mm的聚苯泡沫板),在保温层外面做装饰层。基层墙体和聚苯板之间用专用粘接剂连接,聚苯板用尼龙锚栓固定,然后在保温层外抹聚合物水泥砂浆保护层,并压人耐碱涂塑玻纤网格布,最外层用抗裂腻子和涂料找平和装饰。

外墙保温技术具有节能效果明显、减薄墙体厚度和减轻墙体的重量,从而增大房屋的使用面积、增加室内环境的舒适度,延长建筑物的使用寿命、施工工艺简单等优点。但也存在造价较高、工序较多、工期较长等不足。

(二)太阳能光电和光热技术

太阳能作为清洁的可再生能源,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应用领域也越来越广泛。根据太阳能的特点和实际应用的需要,目前在建筑节能方面的应用可分为光电转换和和光热转换两种形式。太阳能光电技术是指利用太阳能电池将白天的太阳能转化为电能由蓄电池储存起来,晚上在放电控制器的控制下释放出来,供室内照明和其他需要。太阳能光热技术是指将太阳辐射能转化为热能进行利用的技术。

太阳能作为一次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对环境没有污染,可以源源不断地获得,可免费使用,且无需运输,这些都成为太阳能光热和光电技术的优点,但太阳能能流密度低,受季节、地点和气候等多种因素影响而不能维持常量,且用于太阳能转换的设备投资较高,其技术尚需进一步完善。

(三)地源热泵技术

地源热泵技术是以地热(冷)源作为热泵装置的热源或热汇,对建筑进行供暖或制冷的技术。地源热泵通过输入少量的高品位电能,可实现能量从低温热源向高温热源的转移,在冬季向室内供热,夏季则对室内制冷,实现对建筑物的空气调节。

(四)热管在建筑废热(冷)回收中的应用

热管作为一种具有低热阻、大能流密度的高效传热元件,在化工、冶金、建材等领域的余热回收中已得到了广泛应用,并表现出明显的优势,但在建筑节能中的应用研究还处于起步阶段,缺乏成熟的技术支持。

热管回收废热和废冷技术,是指利用热管换热器将建筑物空调系统排放的废热(冷)进行回收,用来预热或预冷新风,从而达到节能的目的。

(五)相变蓄热材料的应用

由于现代建筑的围护结构大部分为轻质材料,热容小,室内温度昼夜波动大,这不仅影响着室内环境的舒适度,而且也增大了空调的负荷,造成能源的消耗加大。如果向普通建筑材料中加入相变蓄热材料,就可以制成具有较高热容的轻质建筑材料,减小室内温度的波动,达到降低能量消耗目的。

利用相变材料作建筑物的围护结构,如蓄热墙或蓄热地板,在冬季,白天可以将照在外墙或通过窗户进入室内的太阳能储存在蓄热材料中,晚上则由蓄热材料向室内释放热量,从而使室内温度波动减小;在夏季,可通过窗帘的遮挡和相变蓄热材料的吸热作用,延缓室温的升高,增加居住环境的舒适度,而且也能够降低用于室内空调的能量消耗。

潜力巨大

到2008年,建筑能耗约占我国全社会总能耗的27.5%,到2020年以后建筑能耗将占总能耗的30%-40%,成为全社会第一能耗大户。

尽管我国建筑节能事业已经历经了二十多年的发展,但目前,我国绝大多数建筑都还不是节能建筑。在目前能耗水平的情况下,通过节能技术的应用推广,才是我国进一步降低建筑能耗的首选方案。

按照国家“十一五”规划,我国建筑节能要实现节约1.01亿吨标准煤的目标,节能建筑总面积将超过21.6亿平方米,其中新建建筑16亿平方米、改造现有建筑5.6亿平方米。建筑节能可从建筑本身的设计建造延伸到整个建筑的全周期,涉及到节材、节水、节地,节约运行费用等广泛的领域。而在2020年前,中国用于节能建筑项目的投资至少是1.5万亿。我国建筑节能蓝图蕴含着对节能材料和技术数万亿元的商机。

目前,中国巨大的建筑节能市场也正成为外资争抢的又一快诱人的蛋糕。在欧美等发达国家,绿色建筑及可持续发展理念早已实行,且正逐步完善,而这些国家拥有相关节能产品和解决方案的企业无疑也将在这场绿色革命中抢得先进。

北京所有奥运场馆近七成的暖通空调产品(价值超过2000万美元)都落入了外资企业手中,采用的都是由美国开利公司设计的节能空调系统。而奥的斯也成功包揽了奥运场馆1300多部电梯,合同总额接近1亿美元。例如如国家游泳中心“水立方”采用的开利公司设计的空调系统在冷水机组上加装了热回收装置,可将回收场馆排放总热能的五成,回收的热能一部分用于加热游泳池池水和生活用水,另一部分可以用于加热新风,从而使"水立方"实现10%的节能。而且该系统的所有冷水机组均采用了对臭氧层无破坏作用的制冷剂。在环保节能的基础上,还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造能的性能。

外商在中国建筑节能市场上抢占先机,正是说明中国建筑节能具有巨大的潜在市场活力。未来 ,我国建筑节能事业面临着进一步的推进和广阔的发展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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